導讀:
國內首宗利用手機軟件惡意扣取話費入刑案昨在深圳宣判金羊網記者林園董柳通訊員王東興趙靚20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隨著法官宣判結束,男子任某、鄭某寧、汪某峰
國內首宗利用手機軟件惡意扣取話費入刑案昨在深圳宣判
金羊網記者 林園 董柳 通訊員 王東興 趙靚
20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隨著法官宣判結束,男子任某、鄭某寧、汪某峰等人成為我國首批因偷取手機費而被判盜竊的犯罪分子。法院一審認定,他們通過手機軟件惡意扣費,盜取手機用戶的手機費,合計金額近6727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被告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400萬元。這是我國首例以盜竊罪入刑的手機軟件惡意扣費案。
研發植入軟件惡意扣費
深圳中院一審查明,2010年11月,被告人任某、鄭某寧、汪某峰等人成立深圳市信聯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聯互通公司),任某負責公司重大決策、財務管理。三人均是該公司的股東。
信聯互通公司研發惡意扣費軟件并植入手機方案商、制造商的手機,通過收購廣州楚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SP公司(電信服務提供商)并與其他SP公司合作,從而使用上述公司從電信運營商獲得的SP扣費通道,在手機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扣費。
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信聯互通公司通過惡意扣費軟件扣取手機用戶話費共計67269035元,與SP公司、手機方案商或生產商按照約定比例分贓。
比如,2011年9月,在深圳市亞力通科技有限公司任職的被告人鐘某、許某峰、肖某,與信聯互通公司商定后,在該公司開發的手機軟件中秘密植入信聯互通公司研發的具有惡意扣費軟件。截至2012年7月,信聯互通公司通過該公司植入的軟件扣取手機用戶費用共計46669993.6元,鐘某分得148萬余元,許某峰分得15萬余元,肖某分得9萬余元。
多名被告表示不服判
記者了解到,這起案件從2013年開始,就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歷時3年多,終于有了結果。20日上午,該案一審宣判,被告多達16人。
深圳中院經審理認為,信聯互通公司為獲取非法利益,與SP公司簽訂協議獲得扣費通道后,又與手機方案商、生產商進行合作,將信聯互通公司的惡意扣費軟件植入手機,手機用戶在開機后或在點擊有關游戲時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自動扣費,信聯互通公司通過后臺服務器控制扣費次數及扣費金額,每部手機每月扣費數元到數十元不等。通過以上方式,形成一條“SP公司—信聯互通公司—手機方案商、生產商”的非法經營鏈條,共計非法獲利6726萬余元。信聯互通公司與有關SP公司、手機方案商、生產商按照約定比例進行分贓。
深圳中院認為,被告人任某、鄭某寧、汪某峰等人通過惡意扣費軟件,秘密竊取手機用戶資費,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根據部分被告的口供和查封電腦中的消息來訪記錄,他們知道這是違法盜竊行為。
最后,法院認定16名被告盜竊罪成立。第一被告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400萬。第二被告鄭某寧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350萬。其他被告分別獲刑10年到緩刑不等,并處罰金若干元不等。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宣判結束后,任某等幾名被告表示不服判。一名姓陳的被告家屬告訴記者,她覺得丈夫被判重了,打算上訴。她說,丈夫在公司打工,不知道這是違法犯罪。
為什么是盜竊罪?
辦案檢察官介紹,被告人通過植入惡意扣費軟件、屏蔽資費提示等手段,非法盜取手機資費,其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系手段行為,竊取話費系目的行為,手段行為和目的行為構成牽連關系,因此涉嫌的是盜竊罪。
提醒釋疑
如何防惡意扣費?
1.不亂掃二維碼
2.在正規商店/網址下載軟件
3.短信訂閱要注意
4.話費清單多留意
5.定期查殺手機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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