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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我說的“不做”,是指:不作為承包方,承接外包業務。不是作為員工不進外包公司工作,到外包公司打工,我一點意見都沒有,只要工資給夠就行,什么外包學不到技術之類的,我哈哈哈哈,仰天大笑……(以后有空再解釋,其實我記得園子里和知乎的一些回答里都說過很多次了:學東西要靠自己。公司不是學校,給你工資是讓你干活,不是讓你學技術的)

做開發快十年了,有好幾次朋友同事都問我想不想接點“私活”。我的答案始終如一:干不了,謝謝。

因為我覺得說“不想干”,太……太那個了點。別人給你介紹一個業務,總是好意,你一口回絕,有點不近人情的?所以就委屈點自己吧,技術不行、時間不夠……總之找個不是理由的理由。

但總有些話,不吐不快,借著今天這個由頭,一起說開了吧。

 

因為都知道我以前做個律師,所以“一起幫”上就有了這么個求助:一份軟件研發合同。呵呵,不錯啊,已經出現“多元化經營”的跡象了。

合同的問題和我預想的差不多:

涉及到需求,就是一些“不恰當的”“隨意的”“過多的”“少量”……而這些詞,就是以后糾紛的根源。什么叫“過多”,什么叫“少量”?什么時候是“恰當的”,什么時候是“隨意的”?

 

說起來有些奇怪,我做過律師,但我最煩的就是“扯皮”。是不是和“賣味精的不吃味精”一個道理?差不多吧,因為長期在糾紛的漩渦中掙扎,就特別痛恨糾紛——尤其是這糾紛還是自己造成,或者需要自己承受的時候。

外行對律師有很多誤解,以為律師賊眉鼠眼的一天到晚“想鉆法律的空子”;就像外行對軟件開發的誤解一樣:就這么改一下還要另外收錢?!

 

除了律師,我還做過裝修:家裝。在做軟件開發之前,我以為家裝的業主就是最“煩”的(原諒我說實話吧,不干這一行了,終于可以噴一下了)。有些業主,一天到晚的改啊改啊,在圖紙上改還好一點,最坑的是做都做完了,才哇哇哇的叫:“唉呀!怎么是這個樣子?!和我想的不一樣/我覺得不好看啊……”每次聽到這種話,我頭都大了!全身的力氣就好像被抽空了一樣,無力吐槽,就醬紫的。

 

但做了軟件開發,才發現……哈哈哈哈!

家裝過程中的的那點改動,和軟件開發中的改動比起來,簡直就小巫見大巫了。

 

首先,改動的責任,或者說改動的費用由誰承擔,家裝工程中是比較清晰的。作為施工方,按圖施工,圖紙是業主簽了字的,所以只要沒有質量問題,你業主要改,責任肯定是你業主的。但軟件開發呢?有圖紙么?你說我有《需求文檔》,你確認?你確認你能按這種需求文檔干活?

說實話,我看到“參照”兩個字腿就發軟。什么叫參照?你說復制我都高興一些。參照不是復制喲!參照就意味著我可以進行“局部”修改喲!但改哪些局部呢?這些改動是不是真的是“局部”的呢?鬼大爺才知道!

然后,你再看看這個《需求說明書》。我都不知道怎么評價它,簡單,簡陋?我真心覺得是慘不忍睹。都不能說是坑了,就是個崖,懸崖,萬丈懸崖!

我記得我以前舉過例子,用的是“注冊/登錄”,你看這需求也有意思:是否需要短信驗證。可能剛想到的吧,但想全了么?里面的花樣還多著了,比如:

  • 能不能QQ登錄,微信登錄?
  • 如果可以,登錄時記錄哪些信息?
  • 登錄后還需不需要在本站注冊綁定?
  • 注冊時用戶名有沒有關鍵字限制,比如色情的反動的容易讓人誤解的(如:系統管理員)?
  • 限制怎么處理,人工審核還是自動過濾?
  • 怎么給錯誤提示?
  • ……

整個合同金額才兩萬元,但如果說較真的話,可能這兩萬元就夠做一個注冊/登錄,你信不信?

那到時候怎么收場?

 

其次,改動的費用怎么算?

我們假設,發包方比較講道理(其實都不能算“講道理”,只能說人家比較“豁達”,因為合同需求不明,人家不一定輸道理的),承認加錢。但加多少呢?

很有可能,這增加的費用,就是一個“天價”。比如原合同總金額是兩萬,增加項的費用要二十萬,兩百萬。

這非常正常的。

首先,原合同金額太低太低。因為承包方打的主意是套模板,修修改改應付完了事。就我們上面這個合同,開玩笑,兩萬塊錢,做一個商城?!可能么?只能是找個開源代碼,改頭換面糊弄一下而已。

然后,一旦開始改動。如果說發包方上心,基本上就“收不住”。不是自己從頭寫的代碼,甚至就算是自己的代碼,耦合內聚這些沒做好,牽一發而動全身,“沒改還能用,一改就廢了”才是常態。到最后,你改不動的。

怎么辦?撂挑子唄,扯皮唄……

這些事,我見得太多了。

 

一些同學不忿了。你說得這么夸張,那外包公司怎么活?接私活的那些同學怎么辦?他們不都好好的?!

這其實就是我一直憋著不說話的原因。

不說掙不掙錢,就“不扯皮”的外包,大致有以下幾種:

 

1、以人天計價,據實結算的。

據我所知,很多大型外包公司,采用的就是這種模式。這種計價模式,你要怎么做就怎么做,要怎么改就怎么改,反正一個人干一天收你多少錢是定的。活多,費用也多,無所謂。這其實就不算是外包,而類似于“勞務派遣”的性質了。相當于發包方雇了幾個人,按天發工資,主要的作用是規避《勞動法》。員工給發包方干活,但勞動關系在外包公司。

我個人很推崇這種方式。但這種方式,發包方會有一個擔心:開發人員磨洋工怎么辦?所以需要管理,管理就必須要懂行,但很多發包方其實是沒有這種能力的。

 

2、發包方對功能/質量/細節沒太大要求的。

典型的就是政府項目,做個網站,爛得稀里嘩啦……但無所謂啊,反正又不怎么用!

馬馬虎虎的開發,稀里糊涂的上線,隨隨便便的假裝維護一下,收錢走人,一切OK。這個就不用我多說了吧?懂的人自然就懂了。能接到這種項目,當然非常愉快了,躺著掙錢,問題的關鍵在于你能接得到。

 

3、發包方事先就能把需求全面考慮、清晰表達的。

理論上,應該有這種發包方。我也在網上看到過一篇帖子,開發人員寫的,他對這個發包方就佩服得五體投地。無論是初始的需求,還是后面的改動,發包方的要求都非常細致,事先就考慮得非常詳細。確實,和這樣的發包方合作,是一種享受。

但很遺憾,我是從來沒碰到了,周圍的朋友也沒有。通常的情況都是:被發包方各種花式虐,做完一個項目都像是虛脫了一樣,呵呵。

 

一時興起,寫了這么多。有什么用呢?

第一,給創業者(發包方)提個醒,如果一定要選擇“外包”的話,建議:要么仔細的規劃好項目需求,要么選擇按人天計費的模式。另外,如果需求沒有足夠的細,而是“參照某某某”的話,收集市場外包公司報價之后取平均值,再乘以十,作為軟件開發費用預算,估計勉勉強強能夠做一個“自定義”的demo出來。

第二,給想接私活的同學提個醒,在接單之前“挑”一下客戶,學會拒絕一些比較“麻煩”的客戶,會給你減少很多麻煩。見勢不妙,要趕快止損。我沒接過私活,但我以前做家裝,從一開始老老實實的相信“顧客就是上帝”,到后來明白“上帝也有很多種”,血淚斑斑,不堪回首。把你的精力,用在能給你更多利潤更多成就感的客戶身上,好像有些勢利,但卻是行之有效的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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