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導讀:無論是傲慢還是偏見,在某一瞬間它們是可以被了解的,但在總體上它們永遠超越人類的度量能力。而閱讀簡·奧斯汀有助于我們超越令人不快的現實生活,在想象中逃離無聊疲憊的生活。 —— www.xinli001.com
這200年間,人們學會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是:質疑《傲慢與偏見》,或“傲慢”或“偏見”的各種嘗試都是危險的——假如這種態度本身不是一種傲慢與偏見的話。
事實上,有關傲慢和偏見的討論已經超過了300年。早在17世紀初,培根就已經對與傲慢和偏見互為表里的“我何知”問題闡述了自己的見解。1620年,培根出版《新工具》(Novum Organum Scientiarum),在書中提出著名的“四假相說”:
第一種是“種族的假相”,這是由于人的天性而引起的認知錯誤;
第二種是“洞穴的假相”,這是個人由于性格、愛好、教育、環境而產生的片面性認知錯誤;
第三種是“市場的假相”,這是人們交往時由于語言概念的不確定而產生的思維混亂;
第四種是“劇場的假相”,這是由于盲目迷信權威和傳統而造成的錯誤認知。
培根相信,這四種假相是在人類心中普遍存在的一種病理狀態,而非在某一特定情況下產生的迷惑與疑難。
“洞穴的假相” 因1954年的“羅伯斯洞穴實驗”(Robbers Cave Experi-ment)而至少在字面上更神似20世紀社會心理學的術語,“市場的假相”則預示了20世紀70至80年代興起的語用學(Pragmatics)。當簡·奧斯汀在1813年寫下《傲慢與偏見》這個標題時,她已經有足夠的信心確認讀者不會在面對這兩個詞時站錯道德陣營。
在這樣優厚的歷史條件下,現代心理學領域對傲慢、尤其是偏見的專門研究著作之少就更令人好奇。事實是,自從美國心理學家歐珀特(Gordon Allport)1954年出版《偏見的本質》(The Nature of Prejudice)以來,很少有學者再對此歸納和總結。直至2005年《偏見的本質》出版50周年的紀念活動中,美國心理學研究者朵維迪奧(Jack Dovidio)等人才編輯出版了一本《偏見的本質:歐珀特以后的50年》(On the Nature of Prejudice:Fifty Years after Allport)。
這本書系統回顧了《偏見的本質》發表以來偏見研究領域的一些重要進展和發展方向,特別是一些與人們的日常生活緊密聯系的研究。2006年,又一批美國心理學研究者的聯名著作問世,這就是惠特萊(Bernard Whitley)等人發表的《偏見與歧視心理學》(The Psychology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該書對偏見的研究進行了系統的歸納和整理。
因其特殊的歷史經歷,美國心理學界對于偏見領域的研究具有可以理解的偏好。“偏好”(Bias)其實是歐洲早期對偏見的研究更多采納的說法,傾向定義為一種認知上的偏差,并沒有更多主觀情感的傾向。后來,特別是“二戰”以后,“Prejudice”(偏見)一詞才逐漸成為心理學研究中的主流詞匯,并且帶有明顯的貶義。在1994年發表的《社會心理學之偏見》(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Prejudice)中,美國心理學家狄克特(John Dukitt)對20世紀西方尤其是美國對偏見研究的發展歷程做過如下的總結。
美國對偏見研究的發展歷程
20世紀20年代以前,由于白人和殖民主義占統治地位,偏見研究著重于“鑒定‘墮落的人’的缺陷”,將偏見理解為“對‘劣等人’的自然反應”,主導理論為“科學的種族主義”;
20至30年代,白人的主導地位受到挑戰,偏見研究轉向探討“為什么少數群體會被誣蔑”以及對“態度”和“刻板印象”的測量,偏見被重新解釋為“不理智和不公正的態度”,主導理論為“心理動力理論”;
30至40年代,美國白人種族主義泛濫,偏見研究被驅使“驗證導致種族主義的普遍心理過程”,偏見被客觀化為一種“無意識防御”,主導理論為“心理動力理論”;
50年代,納粹思想與大屠殺的陰影迫使研究者去驗證“偏見傾向的人格特征”,雖然主導理論同為心理動力理論,但偏見已經升格為“一種病態需求的表現”;
60年代,發生在美國的黑人權利運動促使偏見研究者正視“社會因素如何影響偏見”,偏見被弱化為“一種社會規范”,主導理論為“社會文化理論”;
70年代,美國國內持續的種族歧視使學者們再度審視“偏見如何扎根于社會結構”,偏見復雜化為“群體利益和群體關系的表現”,主導理論為“群體間關系理論”;
80至90年代,無論是公眾還是學者都意識到“群體間存在沖突,偏見不可避免”,相關學者將更多的努力用于“驗證群體間沖突和偏見存在下的普遍心理過程”,偏見被合理化為“正常思維過程”,乃至“進化過程的必然結果”。
很難說如今主導的究竟是哪種理論。由于偏見已經被認可為“正常思維過程”,因而社會身份理論、右翼權威主義理論、歸因理論、社會支配理論、相對剝奪理論、社會學習理論、社會認知理論等都可以在適當的時候找到適合自己的案例。為應對偏見,時至現今已經積累下“說服模型”、“觀點采擇”、“群體接觸”、“重新分類”、“角色扮演”、“自我檢控”、“社會化”等種種藥方,但無論是傲慢還是偏見,它們依舊如同愛因斯坦所鐘愛的那個相對的宇宙一樣:在某一瞬間它們是可以被了解的,在總體上它們永遠超越人類的度量能力。
我們為什么要閱讀 簡·奧斯汀 ?
200年前的簡·奧斯汀也曾面臨同樣令人困惑的宇宙。英國文學史學者普羅比恩(Clive Probyn)在《英國小說》(English Fiction)中指出,在簡·奧斯汀生活的年代,一系列多情善感的文學形象出臺并被追捧,說明當時的英國社會對魯濱孫等所代表的新型“自我”形象普遍感到某種不安,對“親情”、“共享”和“交流”的渴望有所加強:“情感主義文學往往十分重視讀者的反響,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們關注的問題原本就是慈善和友愛的傳播交流能力。”
在出版《傲慢與偏見》之前,簡·奧斯汀已經嘗試過在理智與情感之間進行調和。如同美國學者柯林斯(James Collins)注意到的:“我在閱讀簡·奧斯汀時,覺得自己的道德像是一個搖擺不定的小雕塑,簡·奧斯汀伸出手將它扶正、擺好。” “簡·奧斯汀像現代心理學家那樣向我們警示:應該防止人格的不完整。”
如果說《傲慢與偏見》實際上是以一種伊甸園夢幻的方式貌似解決了困擾無數學者的難題,同期創作的《曼斯菲爾德莊園》已經無情地告訴了人們故事的另一個結局。假如談論《傲慢與偏見》時忽略《理智與情感》和《曼斯菲爾德莊園》,我們同樣陷入了傲慢的陷阱,沒有盡到還簡·奧斯汀以完整人格的責任。
20世紀美國著名文學與社會文化批評家特里林(Lionel Trilling)在試圖解釋“我們為什么要閱讀簡·奧斯汀”時警告:“我們談到社會結構時總是想到禮俗社會對法理社會的批評這一古老話題。這在我們的思想中已經根深蒂固,以至于我們會不假思索地認為:年輕人之所以喜歡閱讀簡·奧斯汀,是因為這有助于他們超越令人不快的現實生活,使他們在想象中逃離無聊疲憊的生活,回到過去,陶醉在那個綠樹成蔭、人口稀少的世界里。在這樣一個綠色世界里逗留片刻或許能產生一些綠色的思想。”
然而,當發現自己的學生將簡·奧斯汀作品的審美意義定義為“現代文化中的有害性可能會削弱自我,而閱讀簡·奧斯汀的小說、了解故事人物可能起到糾正作用”時,特里林還是樂觀地將之視為一種有益的“朝著傳統人文主義教育方向”的“邁進”。
無論是《傲慢與偏見》還是傲慢和偏見,至今仍影響我們的,或許都是某種從現實走入了文學的群體性焦慮,或恰好相反。即便自信如笛福筆下的魯濱孫,也在晚年的沉思錄中感慨:“歸根結底,從某個方面看,我們寶貴的自我即是我們生存的目的。因此可以說,不論在熙熙攘攘的場合,還是在忙碌應酬或事務纏身時,人都是孤獨的……”
關于人在道德宇宙中的地位,比簡·奧斯汀年長半個世紀的蒲柏(Alexander Pope)其實已經說得很清楚(王佐良譯文):
整個自然都是藝術,不過你不領悟;
一切偶然都是規定,只是你沒看清;
一切不協,是你不理解的和諧;
一切局部的禍,乃是全體的福。
高傲可鄙,只因它不近情理。
凡存在都合理,這就是清楚的道理。
文/王星 來源:三聯生活周刊
心理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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