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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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員安規統考復習題
一、 國網公司安規(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
1、總則(1)
1、 為加強電力生產現場管理,規范各類工作人員的行為,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電力生產的實際,制定本規程。
2、 作業現場的基本條件
(1 ) 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工作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應合格、齊備。
(2 ) 經常有人工作的場所及施工車輛上宜配備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應指定專人經常檢查、補充或更換。
(3) 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合格并符合有關要求。
(4 ) 各類作業人員應被告知其作業現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3、 作業人員的基本條件
(1 ) 經醫師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癥(體格檢查每兩年至少一次)。
(2 ) 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和業務技能,且按工作性質,熟悉本規程的相關部分,并經考試合格。
(3 ) 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
4、 教育和培訓
(1 ) 各類作業人員應接受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上崗。
(2 ) 作業人員對本規程應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3個月以上者,應重新學習本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恢復工作。
(3 ) 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管理人員、臨時工等),應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下現場參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單獨工作。
(4 ) 外單位承擔或外來人員參與公司系統電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本規程、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參加工作。工作前,設備運行管理單位應告知現場電氣設備接線情況、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5 、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程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各類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并立即報告。
6、 在試驗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同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批準后獲行。
7 、電氣設備為高壓和低壓兩種:
高壓電氣設備:電壓等級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壓電氣設備:電壓等級在1000V以下者。
8 、 本規程適用于運用的中發、輸、變、配電和用戶電氣設備上的工作人員(包括基建安裝、農電人員),其他單位和相關人員參照執行。
所謂運用中的電氣設備,系指全部帶有電壓、一部分帶有電壓
或一經操作即帶有電壓的電氣設備。
各單位可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本規程補充條款和實施細則,經本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5、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2.1.3)
答:10KV及以下 0.7M 35KV1.0M 110KV1.5M 220KV3.0M 330KV4.0 500KV5.0M
6、高壓設備的巡視(2.2)
答:1 、經本單位批準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
2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3 、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災害發生時,如要對設備進行巡視時,應得到設備運行管理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巡視人員應與派出部門之間保持通訊聯絡。
4 、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5、 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關門。
6、 高壓室的鑰匙至少應有三把,由運行人員負責保管,按值移交。一把專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運行人員使用,其它可以借給經批準的巡視高壓設備人員和經批準的檢修、施工隊伍的工作負責人使用,但應登記簽名,巡視或當日工作結束后交還。
7、倒閘操作對發布指令有哪些規定(2.3.1)
答: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值班調度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的指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行。發布指令應準確、清晰,使用規范的調度術語和設備雙重名稱,即設備名稱和編號。發令人和受令人應先互報單位和姓名,發布指令的全過程(包括對方復誦指令)和聽取指令的報告時雙方都要錄音并作好記錄。操作人員(包括監護人)應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順序。對指令有疑問時應向發令人詢問清楚無誤后執行。
2 、倒閘操作可以通過就地操作、遙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遙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設備必須滿足有關技術條件。
8、操作票的填寫要求(2.3.4.1、2.3.4.2、2.3.4.4)
答:1、 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員填用操作票。
2 、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逐項填寫。用計算機開出的操作票應與手寫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監護人應根據模擬圖或接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分別簽名,然后經運行值班負責人(檢修人員操作時由工作負責人)審核簽名。
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3、 下列項目必須填入操作票內:
1) 應拉合的設備[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刀閘等],驗電,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回路的保險器,切換保護回路
和自動化裝置及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2) 拉合設備[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刀閘等]后檢查設備的位置;
3) 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在拉、合隔離開關(刀閘)、手車式開關拉出、推入前,檢查斷路器(開關)確在分閘位置;
4) 在進行倒負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檢查相關電源運行及負荷分配情況;
5) 設備檢修后合閘送電前,檢查送電范圍內接地刀閘已拉開,接地線已拆除。
4 、操作票應填寫設備的雙重名稱。
9、停(送)電拉(合)閘操作的順序是怎樣的(2.3.6.1)
答:停電拉閘操作應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電源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次進行,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關的順序進行。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刀閘)。
10、哪些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2.3.7)
答:1)事故應急處理;
2)拉合斷路器(開關)的單一操作;
3)拉開或拆除全站(廠)唯一的一組接地刀閘或接地線。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應作好記錄,事故應急處理應保存原始記錄。
11、在運行中的高壓設備上工作按停電范圍分哪三類(2.4)
答: 1 、全部停電的工作,系指室內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并且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全部閉鎖,以及室外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
2 、部分停電的工作,系指高壓設備部分停電,或室內雖全部停電,而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并未全部閉鎖。
3 、不停電工作系指:
1)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電并且沒有偶然觸及導電部分的危險;
2) 許可在帶電設備外殼上或導電部分上進行的工作。
12、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3.1)
答: 1、 工作票制度;
2 、工作許可制度;
3、 工作監護制度;
4 、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13、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有哪些(3.2.2)
答: 1、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2 、二次系統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 高壓電力電纜需停電的工作。
4、 其他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14、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有哪些(3.2.3)
答: 1、 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2 、二次系統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 、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4 、非運行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型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5 、大于表2-1距離的相
關場所和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以及無可能觸及帶電設備導電部分的工作。
6 、高壓電力電纜不需停電的工作。
15、工作票的填寫與簽發有哪些要求(3.2.6)
答: 1、 工作票應使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與簽發,一式兩份,內容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應使用規范的符號,字跡應清楚。
2 、用計算機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應使用統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無誤,手工或電子簽名后方可執行。
工作票一份應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工作許可人收執,按值移交。工作許可人應將工作票的編號、工作任務、許可及終結時間記入登記簿。
3、一張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
4 、工作票由設備運行管理單位簽發,也可由經設備運行管理單位審核且經批準的修試及基建單位簽發。修試及基建單位的工作票簽發人及工作負責人名單應事先送有關設備運行管理單位備案。第一種工作票在工作票簽發人認為必要時可采用總工作票、分工作票,并同時簽發。總工作票、分工作票的填用、許可等有關規定由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5、供電單位或施工單位到用戶變電站內施工時,工作票應由有權簽發工作票的供電單位、施工單位或用戶單位簽發。
16、工作票所列工作班成員的安全責任有哪些(3.2.10.5)
答:1) 熟悉工作內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確工作中的危險點,并履行確認手續;
2) 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對自己在工作中的行為負責,互相關心工作安全,并監督本規程的執行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3)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
17、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4.1)
答: 1 、停電; 2 、驗電; 3 、接地; 4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圍欄)。
18、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4.2.1.2)
答: 10KV及以下 0.35 M 35 KV0.60M 110 KV1.50 M 220KV3.00M
330 KV4.00M 500KV5.00M
19、哪些惡劣氣候下不能進行帶電作業(6.1.2)
答:6.1.2 帶電作業應在良好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電(聽見雷聲、看見閃電)、雪雹、雨霧不得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于5級時,一般不宜進行帶電作業。
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進行帶電搶修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充分討論并編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20、低壓帶電作業有哪些規定(6.12)
答: 1、 低壓帶電作業應設專人監護。
2 、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導電部位應采取絕緣措施,防止操作時相間或相對地短路。工作時,應穿絕緣鞋和全棉長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護目鏡,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3 、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絕緣隔離措施。
4、 上桿前,應先分清相、零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相線,后斷開零線。搭接導線時,順序應相反。
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
21、在二次系統上工作,需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有哪些工作(10.1)
答: 1、 在高壓室遮欄內或與導電部分小于表2-1規定的安全距離進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檢查試驗時,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
2 、在高壓設備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控系統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3 、通信系統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等復用通道(包括載波、微波、光纖通道等)的檢修、聯動試驗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4、 在經繼電保護出口跳閘的發電機組熱工保護、水車保護及其相關回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2、在二次系統上工作,需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有哪些工作(10.2)
答: 1、 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控系統在運行中改變裝置原有定值時不影響一次設備正常運行的工作;
2 、對于連接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二次繞組并裝在屏柜上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護的高壓設備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3、 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控系統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復用通道設備上檢修及試驗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壓設備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4、 在經繼電保護出口的發電機組熱工保護、水車保護及其相關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壓設備的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23、在哪些情況下應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10.3)
答: 1、 在運行設備的二次回路上進行拆、接線工作;
2 、在對檢修設備執行隔離措施時,需拆斷、短接和恢復同運行設備有聯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24、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哪些安全措施(10.13)
答: 1 、嚴禁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
2 、短路電流互感
器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嚴禁用導線纏繞;
3 、在電流互感器與短路端子之間導線上進行任何工作,應有嚴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時申請停用有關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或自動化監控系統。
4 、工作中嚴禁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
5 、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25、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哪些安全措施(10.14)
答: 1、 嚴格防止短路或接地。應使用絕緣工具,戴手套。必要時,工作前申請停用有關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或自動化監控系統;
2 、接臨時負載,必須裝有專用的刀閘和熔斷器;
3 、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嚴禁將回路的安全接地點斷開。
26、本規程中的一般安全措施有哪些(13)
答: 1、 任何人進入生產現場(辦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檢修班組室除外),應戴安全帽。
2、工作場所的照明,應該保證足夠的亮度。在操作盤、重要表計、主要樓梯、通道、調度室、機房、控制室等地點,還必須設有事故照明。
3 、變、配電站及發電廠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維護,消防通道的配置等應遵守DL-5027-93《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的規定。
4 、電氣工具和用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使用時,應按有關規定接入漏電保護裝置、接地線。使用前必須檢查電線是否完好,有無接地線,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5 、凡在離地面(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6、 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繩),安全帶(繩)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定期進行試驗。安全帶(繩)必須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架或鋼絲繩上,并不得低掛高用,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等支持件上]。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m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的安全措施。
7、 高處作業應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固定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上下傳遞物件應用繩索栓牢傳遞,嚴禁上下拋擲。
8、 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準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彩鋼板屋頂)進行工作。
9、 梯子應堅固完整,梯子的支柱應能承受作業人員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攀登時的總重量,硬質梯子的橫木應嵌在支柱上,梯階的距離不應大于40cm,并在距梯頂1m處設限高標志。梯子不宜綁接
使用。
10 、在戶外變電站和高壓室內搬動梯子、管子等長物,應兩人放倒搬運,并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在變、配電站(開關站)的帶電區域內或臨近帶電線路處,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11、 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
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27、附錄M緊急救護法中的觸電急救
答: 觸電急救應分秒必爭,一經明確心跳、呼吸停止的,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并堅持不斷地進行,同時及早與醫療急救中心(醫療部門)聯系,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地表現,擅自判定傷員死亡,放棄搶救。只有醫生有權做出傷員死亡的診斷。與醫務人員接替時,應提醒醫務人員在觸電者轉移到醫院的過程中不得間斷搶救。
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因為電流作用時間越長,傷害越重。
脫離電源,就是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設備的所有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開。在脫離電源過程中,救護人員也要注意保護自身的安全。
另:還應了解觸電急救的其他相關知識,
國網公司安規(電力線路部分)
1、電力線路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2.1)
答:1) 現場勘察制度; 2) 工作票制度; 3) 工作許可制度; 4) 工作監護制度; 5) 工作間斷制度; 6) 工作結束和恢復送電制度;
2、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有哪些(2.3.2)
答:1) 在停電的線路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中的部分停電線路上的工作。
2) 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設備上的工作。
所謂全部停電,系指供給該配電設備上的所有電源線路均已全部斷開者
3) 高壓電力電纜停電的工作。
3、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有哪些(2.3.3)
答:1) 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2) 在運行的配電設備的工作。 3) 高壓電力電纜不需停電的工作。
4、電力線路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3.1)
答:1)停電;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使用個人保安線; 5)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圍欄)。
5、線路巡視的要求(4.1)
答: 1、 巡線工作應由有電力線路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單獨巡線人員應考試合格并經工區(公司、所)主管生產領導批準。電纜隧道、偏僻山區和夜間巡線應由兩人進行。暑天、大雪天等惡劣天氣,必要時由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和鐵塔。
2 、雷雨、大風天氣或事故巡線,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絕緣靴;暑天山區巡線應配
備必要的防護工具和藥品;夜間巡線應攜帶足夠的照明工具。
3、 夜間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前進,以免萬一觸及斷落的導線;特殊巡線應注意選擇路線,防止洪水、塌方、惡劣天氣等對人的傷害。
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隨時有恢復送電的可能。
4 、巡線人員發現導線、電纜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m以內,以免跨步電壓傷人,并迅速報告調度和上級,等候處理。
5 、進行配電設備巡視的人員,應熟悉設備的內部結構和接線情況。巡視檢查配電設備時,不得越過遮攔或圍欄。進出配電室(箱),應隨手關門,巡視完畢應上鎖。單人巡視時,禁止打開配電設備柜門、箱蓋。
6、線路倒閘操作的要求(4.2.4)
答:倒閘操作應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并認真執行唱票、復誦制。發布指令和復誦指令都要嚴肅認真,使用規范術語,準確清晰,按操作順序逐項操作,每操作完一項,應檢查無誤后,做一個“\/”記號。操作中發生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應向操作發令人詢問清楚無誤后再進行操作。操作完畢,受令人應立即匯報發令人。
7、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與帶電導線最小安全距離是多少(5.1.1)
答:10KV及以下0.7M KV351.0M 110KV1.5M 220KV3.0M 330KV4.0M 500KV5.0M
8、高處作業的有關要求(6.2)
答: 6.2.1 凡在離地面(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做高處作業。
6.2.2 高處作業時,安全帶(繩)應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架或鋼絲繩上,并不得低掛高用,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如避雷器、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互感器等支持不牢固的物件]。系安全帶后應檢查扣環是否扣牢。
6.2.3 上桿塔作業前,應先檢查根部、基礎和拉線是否牢固。新立電桿在桿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臨時拉線前,嚴禁攀登。遇有沖刷、起土、上拔或導地線、拉線松動的電桿,應先培土加固,打好臨時拉線或支好桿架后,再行登桿。
6.2.4 登桿塔前,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設施,如腳扣、升降板、安全帶、梯子和腳釘、爬梯、防墜裝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攜帶器材登桿或在桿塔上移位。嚴禁利用繩索、拉線上下桿塔或順桿下滑。
上橫擔進行工作前,應檢查橫擔連接是否牢固和腐蝕情況,檢查時安全帶(繩)應系在主桿或牢固的構件上。
6.2.5 在桿塔高空作業時,應使用有后備繩的雙保險安全帶,安全帶和保護繩應分掛在桿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構件上,應
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傷害。人員在轉位時,手扶的構件應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備保護繩的保護。220kV及以上線路桿塔宜設置高空作業工作人員上下桿塔的防墜安全保護裝置。
6.2.6 高處作業應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固定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上下傳遞物件應用繩索栓牢傳遞,嚴禁上下拋擲。
在高處作業現場,工作人員不得站在作業處的垂直下方,高空落物區不得有無關人員通行或逗留。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區從事高處作業,工作點下方應設圍欄或其他保護措施。
桿塔上下無法避免垂直交叉作業時,應做好防落物傷人的措施,作業時要相互照應,密切配合。
6.2.7 在氣溫低于零下10℃時,不宜進行高處作業。確因工作需要進行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采取保暖措施,施工場所附近設置臨時取暖休息所,并注意防火。高處連續工作時間不宜超過1h。
在冰雪、霜凍、雨霧天氣進行高處作業,應采取防滑措施。
6.2.8 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準在不堅固的結構(如彩鋼板屋頂)上進行工作。
6.2.9 梯子應堅固完整,梯子的支柱應能承受作業人員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攀登時的總重量,硬質梯子的橫檔應嵌在支柱上,梯階的距離不應大于40cm,并在距梯頂1m處設限高標志。梯子不宜綁接使用。
6.2.10 在桿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時,應使用特制的專用梯子。工作前應將梯子兩端與固定物可靠連接,一般應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水平使用普通梯子應經過驗算、檢查合格。
6.2.11 在架空線路上使用軟梯作業或用梯頭進行移動作業時,軟梯或梯頭上只準一人工作。工作人員到達梯頭上進行工作和梯頭開始移動前應將梯頭的封口可靠封閉,否則應使用保護繩防止梯頭脫鉤。
9、配電設備上工作的一般規定(7.1.2、7.1.3、7.1.5—7.1.9)
答:1、在高壓配電室、箱式變電站、配電變壓器臺架上進行工作,不論線路是否停電,應先拉開低壓側刀閘,后拉開高壓側隔離開關 (刀閘)或跌落式熔斷器 (保險),在停電的高、低壓引線上驗電、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進行時,可不用操作票。
2、進行配電設備停電作業前,應斷開可能送電到待檢修設備、配變各側的所有線路 (包括用戶線路)斷路器 (開關)、隔離開關 (刀閘)和熔斷器 (保險),并驗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3、 配電設備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如無法直接驗電,可以按3.3.3條的規定進行間接驗電。
4、進行電容器停電工作時,應先斷開電源,將電容器充分放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5、 配電設備接地電阻不合格時,應戴絕
緣手套方可接觸箱體。
6、配電設備應有防誤閉鎖裝置,防誤閉鎖裝置不得隨意退出運行。倒閘操作過程中嚴禁解鎖。如需解鎖,應履行批準手續。解鎖工具 (鑰匙)使用后應及時封存。
7、配電設備中使用的普通型電纜接頭,嚴禁帶電插拔。可帶電插拔的肘型電纜接頭,不宜帶負荷操作。
10、低壓帶電作業的有關規定(8.11)
答: l 、低壓帶電作業應設專人監護。
2 、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導電部位應采取絕緣措施,防止操作時相間或相對地短路。工作時,應穿絕緣鞋和全棉長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護目鏡,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嚴禁使用挫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3 、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末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絕緣隔離措施。
4 、上桿前,應先分清相、中性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相線,后斷開中性線。搭接導線時,順序應相反。
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
三、電氣兩票管理規定
一)變電(含發電廠電氣部分)工作票管理規定
總則(1)
答:1 、 工作票制度是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核心,是保證工作人員在電氣設備上工作的重要組織措施之一。任何人不得違反,嚴禁無票工作。
2、 變電(含發電廠電氣部分,以下統稱變電工作票)工作票是允許在電氣設備上工作的書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工作監護、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和恢復送電、實施安全組織措施等的書面依據。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嚴格按《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要求,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
1、電站內部工作票簽發、許可及監護的要求(4.4.3)
答: 1 、變電站工作票簽發人僅允許簽發本站內部的設備維護工作票,不得簽發本站以外的工作票,但廠家人員處理變電站微機防誤閉鎖裝置的單一處理邏輯關系以及電腦鑰匙和通訊適配器故障,不涉及開關、刀閘操作回路的工作,可由變電站工作票簽發人簽發。
2 、變電站工作許可人:應為正值及以上值班人員。
3 、變電站工作負責人:電氣類維護工作必須為正值及以上值班員;非電氣類維護工作且與帶電設備安全距離大于《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表2-1規定的不停電工作,可由副值及以上人員擔任。
實習人員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人。
2、“填用變電工作票的規定”中,對工作負責人有何要求(4.9)
答: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不準一個工作負責人在同一時間內擔任兩張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不準工作班成員在同一時間段內參加兩張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工作負責人在全部停電時,可以參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電時,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員集中在一個工作地點,不致誤碰帶電部分的情況下,方能參加工作。
3、在“填用變電工作票的規定”中,什么情況下應增設專責監護人(4.10)
答: 1、 帶電作業。
2 、在35kV及以下的設備處工作,安全距離雖大于《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表4-1規定,但小于表2-1規定,雖然采取了絕緣隔板或裝設了安全遮欄。
3、 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兩側、上下,雖然采取了其他臨時安全措施。
4 、在變電站或發電廠繼保室、控制室、高壓室或充油設備、帶電設備外殼、電纜附近進行動火作業。
5 、進行高壓試驗加壓或二次回路升流試驗等工作。
6、 特種設備(如吊車、升降車等)在變電站或發電廠升壓站工作。
7 、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高處作業。
8、 在明顯斷開點一側進行檢修,另一側進行加壓工作,(雖然檢修側有接地短路線保護,在斷開點應增設專人監護。
9 、其他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根據現場的安全條件、施工范圍、工作需要等具體情況,認為需要增設專責監護人的工作。
專責監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專責監護人臨時離開時,應通知被監護人員停止工作或離開工作現場,待專責監護人員回來后方可恢復工作。
4、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基本條件有那些(4.18)
答: 1、 工作票的簽發人應是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并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或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準的人員,工作票簽發人員名單應書面公布。
2 、工作負責人應是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設備情況,熟悉工作班人員工作能力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經工區(所、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人員。
3 、工作許可人應是經工區(所、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有一定工作經驗的運行人員或經批準的檢修單位的操作人員(進行該工作任務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員);用戶變、配電站的工作許可人應是持有效證書的高壓電工。
4 、專責監護人應是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設備情況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人員。
對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應每年進行一次安規考試,考試合格后,應正式行文公布名單。
二)電力線路工作票管理規定
1、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設
備和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工作,其具體工作范圍包括那些(2.1.2)
答: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設備和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包括:高壓配電室、箱式變電站、配電變壓器臺架、低壓配電室(箱)、環網柜、電纜分支箱等上的工作。
所謂全部停電,系指供給該配電設備上(包括工作過程中工作人員可能觸及或接近的小環境內的所有設備及附屬設施)的所有電源線路均已全部斷開者。
2、在工作票檢查評價制度中,存在那些情況,就定為不合格工作票(含應急搶修單、現場勘察記錄)(5.2)
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定為不合格工作票(含應急搶修單、現場勘察記錄)
1)工作前未進行現場勘察,實際工作地點、工作任務與工作票所列內容不符或工作任務填寫含糊不清,未填寫設備雙重編號;
2)主要安全措施不全(漏拉開關和刀閘或編號錯誤、接地線)或與現場不符;
3)未經批準的人員簽發工作票或擔任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
4)偽造他人名字簽發工作票,工作票簽發人簽發空白工作票或越權簽票;
5)作業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名的;
6)不符合共票作業條件而采用共票作業的;
7)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班成員與工作票記錄不符(未按規定辦理手續),包括在同一時間內一個工作負責人持有二張及以上工作票或一個工作班成員參加兩個及以上工作班的工作;
8)許可開始工作時間早于調度批準的檢修時間(計劃工作時間)或未按規定辦理工作票延期手續;
9)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執行人等漏簽名、代簽名或簽錯位置及蓋名章者;
10)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填寫不完善;
11)現場實際未按票面要求執行者;
12)執行工作票時未按規定辦理間斷、轉移、終結手續;
13)需要保留的接地線等安全措施未填明數量、編號和保留的原因;
14)對設備名稱、編號、時間、操作動詞涂改;
15)執行人未在安全措施欄逐項打“√”;
16)工作票未編號、編號錯誤、編號填寫不規范;
17)工作票中工作單位、工作班組名稱、時間等填寫漏項;
18)工作班人員欄多個班組工作時,未嚴格按要求規范填寫的;
19)修改誤、漏字超過3個字;
20)未蓋“已終結”印章或“作廢”印章者;
21)其他經上級或單位安監部門認定的;
22)各單位應對其它填寫票面不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制定有關評定考核細則。
三)變電站(發電廠)電氣倒閘操作票管理規定
1、倒閘操作的分類有那些(2.2)
答:監護操作:由兩人進行同一項的操作。
監護操作時,其中一人對設備較
為熟悉者作監護。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由熟練的運行人員操作,運行值班負責人監護。
單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單人值班的變電站操作時,運行人員根據發令人用電話傳達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復誦無誤。
2)實行單人操作的設備、項目及運行人員需經設備運行管理單位批準,人員應通過專項考核。
檢修人員操作:由檢修人員完成的操作。
1)經設備運行管理單位考試合格、批準的本企業的檢修人員,可進行220kV及以下的無人值班變電站電氣設備由熱備用轉檢修或由檢修轉熱備用的監護操作,監護人應是同一單位的檢修人員或設備運行人員。
2)檢修人員進行操作的接、發令程序及安全要求應由設備運行管理單位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定,并報相關部門和調度機構備案。
2、變壓器停、送電的順序(2.8)
答:主變停電操作時,應先斷開負荷側開關,后斷開電源側開關,送電操作順序與上述順序相反。
3、站用變、電壓互感器停、送電的順序(2.9)
答:站用變、電壓互感器停電,應先斷開二次側,再斷開一次側;送電操作順序與上述順序相反。
4、在操作票的檢查評價標準中,存在那些情況,就定為不合格操作票(6.2)
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定為不合格操作票
1)持非正式操作票或未經審核簽名的操作票進行操作,包括雖填寫操作票現場操作無票;
2)操作項目不按實際操作情況逐項即時打“√”;
3)執行操作票時跳項或漏項操作;
4)操作順序(包括二次繼電保護配合)錯誤者;
5)偽造或代替簽名者;
6)操作內容并項;
7)不屬于一個操作任務的填用一份操作票;
8)設備名稱、編號、拉、合等關鍵詞修改者;
9)操作票缺頁;
10)不按規定填寫雙重編號者;
11)計算機打印的操作票出現手動改動的;
12)操作票中“操作人”“監護人”“值班負責人”簽名不符合《倒閘操作票填寫規定》要求的;
13)其他經本單位或上級安監、生技部門認定不合格的。
14)操作票不是用藍、黑鋼筆或圓珠筆填寫的;
15)每頁修改超過三個字;
16)不按規定填寫操作時間者或時間填寫格式不符合本規定要求;
17)“已執行”、“作廢”、“以下空白”“未執行”章漏蓋者或蓋章不符合本規定;
18)操作票未按本規定編號;
19)與規定的操作術語不相符者;
20)開關斷、合及保護或自動裝置壓板投退時間未填寫或寫錯的;
21)其他經上級或本單位安監、生技部門認定的。
四)配電線路倒閘操作票管理規定
1、 在“操作票的執行程
序”中,對現場操作有何要求(5.2)
答:監護人應告知操作人下一個操作任務,操作人應清楚。到應操作桿(塔)或設備前,面向桿(塔)或設備,監護人站于操作人的左(或右)后側,共同核對桿(塔)或設備上的名稱、編號和桿(塔)或設備的實際位置無誤后,才能開始操作。
監護人高聲唱票——操作人目視手指設備復誦——監護人發令“對,執行”操作必須按照操作票項目逐項進行,每操作、檢查完一項立即在操作票上打“√”。
操作結束后,再次逐項檢查防止漏項。掛相應的標示牌,記錄結束時間,向調度員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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