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在六一兒童節的前兩天,一個七歲的孩子失去了自己的母親。他的媽媽在人來人往的麥當勞餐廳,因為拒絕告訴陌生人自己的電話號碼,被一個55歲的男人用墩布的鋼管打死。
從目擊者發出的視頻中看,事發現場至少有五個以上的青壯年男人,他們有的人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走來走去,有人的躲在門斗外,歪著脖子窺視這血腥殘殺的整個過程。期間,也有人試圖出來聲援這個被殺害的母親,卻遭到周圍人的阻止,直到警察到來,七歲孩子的媽媽命喪黃泉。
5月30日,當山東招遠麥當勞餐廳慘案的視頻被放到網上后,網上萬眾一心譴責招遠警方。人民日報官方微博更是寫出了五問招遠警方,要求:“依法嚴懲兇犯,維護公道人心!”,整個網絡呈現出一片正義凌然的局面。
警方是不是出警及時,履行了保護公民的職責很重要;警方是不是和這伙暴徒有勾結也很重要。但是,當面對暴徒殘害別人生命的時候,我們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是什么,懦弱自私的中國人給出了這樣的答案:在搜狐網的調查中,有66%的人選擇報警,只有不到16%的人選擇出手;在騰訊的調查中,有56%的人選擇“不會出手制止行兇者”。
在臺灣社會變革1985年,龍應臺曾經說過:“幾流的人民就有幾流的政府,幾流的社會,幾流的環境”。為什么大多數人選擇報警?大家認為“保護公民安全”是警察的責任。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面對這樣的事情,一個公民的責任在哪里?人類與生俱來的憐憫、正義、勇敢和團結這些天生的德性在哪里?
以“重人情”、“講團結”自許的中國人,今天除了把這樣的說辭用于個人獲益和貪污腐敗之上,還有誰在踐行“重人情”中友愛互相的一面?
佛山“小悅悅”稚嫩的身體被貨車碾壓,18人經過而無人相助,有人說:不敢呀,萬一被孩子父母訛上怎么辦?
昆明10余名恐怖分子持刀砍死群眾28人,砍傷143人,有人說:暴徒有刀,我要是被砍了,誰來管我?
一幅幅怵目驚心的悲慘畫面,一個又一個無辜的人死于非命,這個社會已經荒唐得超乎人類正常的認知。 好人受挫,壞人當道,年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已經成為懦弱自私的中國人生活的常態。
面對旁人遭遇生命威脅的時候,我們不是謹記幫助有難之人是公民的責任,而是考慮自己可能發生的利益損失。這樣的“算計”經由媒體認為“合理”,并把責任推給“國家”和“社會”的時候,自私和冷漠就像瘟疫一樣開始正大光明地蔓延。
用“社會的錯”來掩蓋自私和懦弱,每當悲劇發生,大家就義憤填膺地罵娘,做個“裝逼犯”來完成自己內心的宣泄、憤怒、安慰和遺忘;在悲劇現場,大多數親歷者聳聳肩、搖搖頭,不是畏懼的走開,就是冷酷的圍觀。
“招遠麥當勞慘案” 發生后,引領價值社會觀念的媒體又開始無關痛癢地分析“社會公共安全”問題,堂而皇之地找出種種理由,為個人的懦弱和自私辯解。冷漠和自私是人類最恥辱的德性之一,它今天不僅僅讓這個社會蒙羞,更是讓生活在這里的每一個人蒙羞。
崔永元在微博中問到: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不沖上去,我們還能給自己找到足夠的理由,這就是我們吧?我們是什么時候因為什么變成了這副德行?”
“招遠麥當勞慘案”無人出手相助,而山東省卻是為鼓勵“見義勇為”而為高考“道德加分”的省份。這樣的鼓勵制度和現實的落差,充斥著苦澀的幽默。按警方的說法,兇案發生時,正值附近學校下自習,街上人流攢動,影響了出警時間,卻無人幫助那個瀕臨死亡的母親。
中國人好面子,一直習慣于嘴上說一套,現實做一套,這些年我們的文化,更是將“見義勇為”的道德行為“商業化”、“貨幣化”,使之成為非正式的交易產品。而正是這些“金錢”的動機,讓我們自覺或不自覺地用“兩害相權取其輕”來衡量“正義”、“勇敢”等利他的精神。
亞理斯多德說:“我們是經由正義之事才變得更正義的,我們是經由采取節制之舉才變得有節制的,我們是經由勇敢只是才變得勇敢的。”而這些年在商業利益的引領下, “正義”、“節制”、“勇敢”這些優良的品質都演變成“道德裝逼犯”。大街上垃圾成堆沒人管,如果有誰在私人門前吐口痰,馬上就有人和你拼命,大部分的人在為金錢工作而不是為理想奮斗,中國人就是在這樣一點點變化中變壞。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個不關心百姓疾苦的政府,張羅了太多與百姓無光的社會公共生活。譬如小區中的道德講堂,這樣的事情不僅不會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反而會繼續增加公民對社區公共生活的反感,繼而消耗掉大家正義的熱情。
盧梭說:公民美德,要么使用它,要么就失去它。如果我們希望社會中冷酷無情、自私自利的局面有所改善,一方面要批評政府公共政策的問題;一方面也要反省自己,首先不要做一個“裝逼犯”;其次,我們需要用頭腦思考,用良心回答,當有人行兇,當一個人處于遭遇不公或危險境地需要援助的時候,除了報警,我們應該做什么?
在自然界,當動物遇到危險的時候,沒有能力去攻擊和自衛的食草動物選擇逃跑和躲藏;有反抗和攻擊的食肉動物,大多采用兇猛的進攻。雜食性動物的人,遇到危險的時候,逃跑者會因為懦弱而被恥笑,盲目兇猛者也會因為魯莽,而被社會所批評。人所需要的是一種與動物不同的行為,當面臨危險時,既不盲目地逃走,也不魯莽地進攻,而是用頭腦思考、用智慧判斷,用良心選擇,找到一種最不壞的方式保護我們的同胞,這就是“勇敢”。
一個55歲的男人伙同四個女人一個孩子,在人來人往的麥當勞,在多個青壯年的漠視之下,竟然把一個7歲孩子的母親活活打死,呈現給社會不僅僅是凄涼,更是人心惶惶的恐懼。于是,有媽媽在網上留言說“再也不敢帶孩子去麥當勞了”。
因為幼兒園發生命案,孩子不敢上學?因為火車站發生命案,我們不敢出行;因為菜市場發生命案,我們不去買菜?難道自私自利的中國人經后都蝸居在家里劃地為牢,讓自己成為“籠中之物”而沾沾自喜。
有網友說,如果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這樣的悲劇絕對不會發生,如果有死者,肯定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在那個時候,“見義勇為”是一種值得社會尊重的高尚行為。今天, 壞人之所以無所顧忌地作惡,就是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采了沉默。我們為什么選擇沉默?
這三十年,一方面過渡地強調“保護自己”,以至于讓“冷漠自私”粉墨登場而無所顧及;一方面法律對“勇敢”者苛刻有加,讓人無所適從。譬如:2003年,打工妹吳金艷刺死進入宿舍性侵室友的暴徒,深陷牢籠10個月牢籠。
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看到別人有難,旁觀者不伸出援手的冷漠社會,讓“人”已經變異成一個為自己“活著”的工具。 “招遠麥當勞命案”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死了人”,而是圍觀者的冷漠。
網絡流傳那段視頻的結尾,鏡頭中有幾個青壯年躲在門斗里窺視兇手殺人的過程。這是整個事件中最悲涼的一幕,他們躲在門斗里,關心不是被暴徒殘害者的痛苦和生命,而是在“欣賞”這個過程。他們同百年前魯迅筆下的“看客”并無區別,唯一不同的也許是兜里多了點“碎銀子”而已。
有人說,你難道要求普通的群眾去送死,阻止暴徒行兇是警察的事情?在文明的社會里,個人原本不再需要憑借自己的力量和勇敢保護自己,而該享受法律和警察的保護。但是,當警察的力量未能抵達的時候,難道我們只有除了做一個“冷漠的看客”或是“送死”這兩種選擇?
顯然,這時自私與懦弱者最常用理由:用“生命”要挾“正義”。他們假裝或者真的忘記了,在魯莽的出擊與冷血的觀看之間,還有可以冷靜的思考,用頭腦和判斷選擇一個正確的方法來幫助別人的“勇敢”。勇敢不僅僅代表個人的智慧和能力,更是代表著我們敬畏生命的態度。
一個社會什么事情都要靠警察顯然是不切實際,即便在警察發達的美國,去年經常發生“群眾”救警察的故事。譬如:去年,美國加州的英雄人物瑞安·拉索只是一個流浪漢,是他幫助被歹徒毆打的女警察制服歹徒。
對“遇難母親”承擔有法律保護義務的麥當勞,為什么很快就把案發地打掃得“干干凈凈”“笑臉迎客”開門賺錢?顯然他們事發時缺少“勇敢”,事發后缺少對生命的“敬畏”,一個世界知名品牌,也冷酷成這樣,那就不僅是人的問題,而還有我們制度的問題。
一方面“見死不救”的悲劇頻頻發生;一方面“見義勇為”者因為“出手相助”而最終得不到社會應有的尊重。無論是政府行為還是各地見義勇為基金的實施規則,基本上都是一次性面子工程,對身體受到傷害的“見義勇為”者采用非正式的交易模式“一次性獎勵”而缺少“負責任”的人文關懷。
在德國、法國、意大利、巴西、加拿大等很多國家,不僅從法律上保護“見義勇為者”的權益,更是明確規定“當看到他人遇到危險而沒有提供必要的救助”將會被判處監禁和罰款。
法律和制度的調整需要時間,而要想阻止這樣的悲劇不再蔓延,首先,我們每個人應該用自己點點滴滴的行動,來培育我們內心的“勇敢”,用自己的行為來“排擠”內心的自私與懦弱。
今天是六一國際兒童節,我們需要用點點滴滴的行為給孩子做正面的表率,并告訴孩子,利他之心、勇敢、團結和公民精神是來自取之不盡的正義之源,就像我們身上的肌肉,只會因鍛煉而變得越來越強大。
我們要告訴孩子,世界上還有一種情操叫“勇敢”,告訴孩子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是守望相助,人最重要的情感不是冷漠保身,而是對生命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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