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整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政策機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可以說,建立起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開啟義務教育發展的新里程。
2016年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
從2016年春季學期開始,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中央確定2016年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為:中西部地區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東部地區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取消對城市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中央獎補政策。
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
在繼續落實好農村學生“兩免一補”和城市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的同時,向城市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并推行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對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給予生活費補助。中央財政適時提高國家規定課程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 此次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就是通過“三個統一、兩個鞏固”,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推動“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經費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第一個統一,是統一“兩免一補”政策。所謂“兩免一補”政策是指“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之前城市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只對低保家庭學生,調整后,統一為對城鄉所有義務教育學生(包括民辦學校學生)。
第二個統一,是統一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之前,國家只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制定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城市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由地方制定;調整后,由國家統一制定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中央財政對城市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將按照基準定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需要說明的是,中央財政出臺的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只是底線標準,各地可結合實際提高公用經費補助標準。
第三個統一,是統一經費分擔機制。以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城市由地方負責、中央適當獎補。調整后,中央和地方對城鄉義務教育實行統一的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機制,具體來講,國家規定課程免費教科書資金由中央全額承擔;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共同分擔;公用經費中央和地方分擔比例西部地區為8:2,中部地區為6:4,東部地區為5:5。
兩個鞏固,一是鞏固完善農村地區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農村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由地方建立,所需經費由地方承擔。二是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按照現行教師工資政策,中央財政將繼續對中西部及東部困難地區義務教育教師工資經費給予支持。
在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同時,國家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等相關項目,重點向農村地區傾斜,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傾斜,著力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新制度實施以后,不管是農村學校還是城市學校,不管是本地學生還是隨遷子女,不管在公辦學校讀書還是在民辦學校讀書都享受同樣的政策。最直接的受益者主要是這么幾個群體:
第一類學生是從農村到城市讀書的學生,也就是通常說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大數在1300萬左右,這些學生直接就受益了。這個直接,就是比發教育券還要直接,人到哪里,錢就到哪里。
第二類學生是寄宿制學生。這次改革后,寄宿制學生的保障水平會明顯提高,這個學生群體大數在3000萬以上。
第三類學生是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在民辦學校就讀跟在公辦學校享受同樣的公共財政支持,這個學生群體大數1200萬左右。
第四類學生是小規模學校的學生,主要是村小教學點的學生,這些學生的保障程度會進一步提高,受益學生在500萬左右。
第五類學生是特殊教育的學生,不論是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還是在特教學校讀書,保障程度都會大幅提高。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同時,國家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等相關項目。
義務教育改革兩步走
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義務教育改革五類直接受益人群
來源/綜合自人民日報、重慶晨報
圖片/網絡
編輯/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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