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作者分析了電子政務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電子政務共享面臨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案。
【關鍵詞】電子政務開放;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為了解決目前政府信息系統中存在的數據開放、共享不足,大數據產業基礎薄弱、政府機關間信息系統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電子政務開放與共享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等問題,通過建立健全電子數據安全、共享等法律法規制度,保障規范安全的應用大數據,積極主動開放整合政府信息平臺,建設政府間數據集中共享的電子政務大平臺。本文首先明確了介紹電子政務及特點,然后著力闡述電子政務共享面臨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法。
一、電子政務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
1.電子政務的概念及特點
電子政務即政府通過運用電子網絡信息化平臺搜集發布信息、日常辦公、管理公共事務等形式進行國家行政管理。包括政府辦公OA自動化軟件、政府信息發布及公告、政府上下級間遠程通訊的視頻會議系統、個人網上查閱的政府公開信息等內容。電子政務的主要特點是:用戶數量龐大,不同政府部門間業務領域差異大,信息內容的權威性高,信息采集、維護要求嚴格。
2.電子政務開放、共享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政府電子政務共享中普遍存在“信息孤島”、“信息黑洞”,政府信息資源開放共享不足、共享不均、共享不暢,等問題。地方政府電子政務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體制條塊分割的約束和高層領導對共享的認識與重視程度不足;部門內電子政務系統分散未形成有效共享資源;部門對信息安全、個人隱私的考慮拒絕共享;部門間信息共享的需求不明確、不清晰;電子政務共享的資金不充足;共享的法制基礎不健全;重視硬件忽視軟件、缺乏信息技術人才。
二、電子政務共享面臨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案
以法制促進電子政務信息開放、共享中政府觀念的轉變;以法制克服電子政務信息資源開放、共享過程中對個人信息隱私權的侵犯。
1.以法制促進電子政務信息開放、共享轉變政府觀念
通過法律的制定促進政府觀念的轉變。政府存在地方保護主義傾向或觀念陳舊,意識不到政府信息公開的可能性和重要性,并且主觀上不愿意公開信息。通過立法,督促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促進政府與個人信息互動,增加政府的公信力。打破政府行政機關上下級縱向與部門之間的橫向的界限,使其更加扁平化,提高政府內外溝通的效率,及時有效的傳達各項政策方針,提高行政運行效能。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系統性、完整性、針對性,以便于政府可以真正接受人民的監督,實現政務的公正公平。
2.以法制克服電子政務信息資源開放、共享過程中對個人信息隱私權的侵犯
電子政務信息數據的所有者是政府。但是,信息系統數據庫中的個人信息屬于個人隱私,政府除特殊情況外如涉及國家安全等,不能侵犯個人隱私權信息進行篡改或公開。一個典型的侵犯個人隱私權的例子著名的“斯諾登”事件,美國嚴重侵犯全球民眾隱私以及互聯網自由,此事件也表明公眾對個人隱私保護的強烈意愿。引以為戒,應出臺個人信息隱私權保護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保護個人隱私權。目前,我國關于個人信息隱私權保護的法律也嚴重匱乏。隨著電子政務的開放與共享,結合國外立法的經驗,針對電子政務系統開放與共享中個人數據信息隱私權的保護,可以制定一部專門的、系統的、全面的《個人電子數據信息隱私保護法》。同時,如果個人信息隱私被侵權或泄露等違法問題,我國應建立健全的救濟制度,暢通救濟途徑,可以在《行政法》和《行政復議法中》增加公民對個人隱私權被侵權時有申請復議、向法院起訴的權利;在《國家賠償法》中規定的國家賠償責任。
3.以法制促進電子政務開放、共享安全
信息開放共享與信息安全本質上就是相互矛盾的,信息越�_放共享,就越容易導致信息安全泄漏的為問題。電子政務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現開放共享,面臨的最大的安全問題是網絡信息安全。由于互網絡信息本身開放與共享的屬性,互聯網上存在著大量針對電子政務信息系統的網絡犯罪,可能侵入電子政務后臺數據庫對數據進行非法竊取,刪除損毀、篡改;侵犯知識產權,竊取、泄露國家秘密情報和軍事秘密。另外,在電子政務在利用信息技術來傳輸數據過程中,傳輸的政務數據也可能涉密或涉及個人隱私一旦丟失,政府可能遭受巨大的損失或陷入危機。目前,主要通過信息化技術與相關電子政務法律保障電子政務的安全。如數據加密傳輸技術等信息化技術保障電子政務,而通過法律保障電子政務安全才是根本。通過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從根本上對電子政務安全加以保障,形成全國人民及各級政府共同遵守的根本。我國80、90年代相繼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數十部法律法規,保障維護互聯網信息系統安全,同樣適用于電子政務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在我國《刑法》第285條、第286條、第287條規定均適用于電子政務領域,針對信息安全所作的規定,完全適用于電子政務信息的安全保障。法律保障引導人們健康地利用電子政務平臺,參與到以人為本的政府管理中去。
電子政務共享需要加快法規制度建設,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探索數據開放、安全等相關制度,保障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的管理過程,促進政府數據在保密安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最大程度開放與共享。制定政府信息資源管理辦法,建立政府部門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和共享復用制度。研究推動網上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工作,界定個人信息采集應用的范圍和方式,明確相關主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加強對數據濫用、侵犯個人隱私等行為的管理和懲戒。推動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基礎信息網絡和關鍵行業領域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保障網絡數據安全。研究推動數據資源權益相關立法工作。
綜上所述,著力在“十三五”期間推動政府電子政務開放、共享,要法律先行。除了解決上述的法律問題外,還應制定政府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整合政府部門公共數據資源,促進互聯互通,提高共享能力,提升政府數據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充分利用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構建跨部門的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到2018年,中央政府層面實現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的全覆蓋,實現金稅、金關、金財、金審、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農、金水、金質等信息系統通過統一平臺進行數據共享和交換。地市政府部門也正在努力搭建統一電子政務平臺,為解決各單位系統不兼容、網上公文格式不統一、OA系統重復建設等問題,保障全市各政務部門日常辦公信息化應用需求,依據國家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結合我市政務部門辦公實際,市經信委積極組織協調,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資源共享、分步實施、逐層推進、保障安全的原則,搭建基于虛擬化、云計算等技術的全市統一政務協同辦公系統,實現網上政務辦公、網上協同辦事、網上督查督辦、會議通知、公文流轉收發、移動辦公等功能。統一政務協同辦公系統的應用,將大幅提高業務信息的傳輸和處理速度,提升部門之間溝通協調效率,降低大規模系統建設及運維成本,提升系統安全性、降低管理復雜度,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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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15 Fri 2017 23:25
論電子政務開放及共享面臨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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