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概況
梧州是一座有著兩千多年歷史的美麗古城。依山傍水,風光旖旎,具有濃郁的嶺南文化風情,素有“小香港”、“小廣州”之美稱。她位于廣西東部,毗鄰粵港澳,是中國西部大開發地區最靠近粵港澳的城市。梧州轄七縣(市)區,總面積12588平方公里,人口近300萬,其中市區面積1097平方公里,人口45萬,是一個區位優越、歷史悠久、資源豐富、水電充足、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的理想的投資寶地。
工業園區概況
梧州市外向型工業園區位于梧州市的市區北面,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距市中心6公里,距梧州機場8公里,距李家莊集裝箱碼頭9公里。園區東連梧州―廣州高速公路,西鄰梧州―南寧高速公路,北至梧州―桂林高速公路,園區的西北面規劃為洛湛鐵路梧州段貨運北站。梧州市外向型工業園區是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自治區級開發區,規劃總面積19.2平方公里。目前已基本完成3平方公里的主干道、供電、供水、排水、通訊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基礎設施建設,引進了20個工業項目,合同投資額為30億元,這些項目達產后預計年銷售收入達70~80億元。其中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工業年產值超億元、超10億元的優勢企業如奧奇麗日化產品生產、日本荒川松香加工、天盛紙業、頌謙紡織城、津偉潔具、中恒制藥的入園建設,將使梧州市外向型工業園區形成以日化、制藥、食品、服裝、造紙、林產為特色產業的企業群。在首屆中國―東盟博覽會上簽約的項目梧州旺甫污水處理廠也已開工建設。
由于梧州市位于中國東西部結合點,園區投資者在此可享受“沿海經濟開放區優惠政策”、“西部大開發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政策”的三重優惠。在工業園區投資的企業還可享受“只收稅、不收費”等多項優惠政策。本著“公開、公平、高效”的管理服務模式,提供“一站式管理”服務,即從項目洽談、簽約、審批至投產全過程實行一個窗口辦事、一個口子收費、一條龍服務。
梧州市外向型工業園區以梧州市已具規模的工業門類為基礎,重點吸引制藥、化工、食品、機械、電子及高新技術產業,特別是污染少產業的投資者。梧州市外向型工業園區湖光山色,風景秀麗,交通便利,規劃發展成集生產、商貿、科研、居住、旅游為一體的新城區。通過不斷優化園區產業組織結構、培育產業鏈式的企業集團,成為擁有雄厚資金、高新技術、開拓性管理人才、強大市場效應、集成式產業規模的現代化綠色工業生產基地。
梧州市外向型工業園區優惠政策
1.企業所得稅
⑴西部開發政策。對國家鼓勵類產業項目,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注: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項目和《廣西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
⑵生產性投資企業鼓勵政策。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至第5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簡稱″免二減三″)。
⑶“兩類”企業優惠政策。① 投資興辦“先進技術企業”(由廣西自治區外商投資管理辦公室認定),依照國家稅法規定享受“免二減三”的優惠政策期滿后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延長3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② 投資興辦“產品出口企業”(由廣西自治區外商投資管理辦公室認定),即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在依照國家稅法規定享受“免二減三”的優惠政策期滿后,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⑷利潤再投資優惠政策。①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企業,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準,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稅款。②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擴建產品出口型企業或者先進技術型企業,增加注冊資本,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準,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⑸對廣西區外企業、單位和個人到園區獨資或聯營新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從生產經營之日起,對外來方的生產經營所得,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⑹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自治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后,自生產經營之日起,五年免征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關稅和增值稅
⑴進口設備。①投資屬于國家鼓勵類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②投資屬于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先照章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然后自項目投產之日起,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查產品全部直接出口情況屬實的,每年返還已納稅額的20%,5年內予以全部返還。
⑵進口零部件和原材料。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的商品(包括配額商品、特定登記商品和其他商品),由海關按保稅貨物進行監管,所需進口的零部件、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⑶產品出口。企業出口自產產品,關稅免征,增值稅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免”稅是指免征出口產品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出口自產產品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頂抵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出口的自產產品在當月內頂抵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3.城市房產稅
凡外商收購工業園區企業(不分所有制),其股份超過50%以上,或者購買工業園區企業(不分所有制)之房地產,用于開辦生產項目的,免征土地變更管理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耕地占用稅及土地、房產交易契稅先收取后等額補貼給企業。
4.其他優惠政策
⑴在園區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收取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上繳部分有幅度的按最低標準收取。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所涉及的收費部門(或單位)為市財政全額撥款單位的,其負責收取的有關費用全部免收,所涉及的收費部門(或單位)為市財政差額撥款單位的,其負責收取的有關費用按收費標準的5%收取,所涉及的部門(或單位)為自收自支單位的,其負責的有關費用按收費標準的10%收取。對固定資產投入達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可全部免收市本級收取的行政事業收費,電費中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可由市財政等額返還。
⑵園區內的企業,實際到位資金(以驗資報告為準)為50~99萬美元、100~199萬美元、200~299萬美元,分別發給1輛、2輛、3輛車的免費通行證,到位資金在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所有自用車輛都給予發放梧州市區過橋過路免費過橋過路通行證。
⑶外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從企業取得的稅后利潤匯出境外,免征匯出額的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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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15 Fri 2017 03:17
梧州市外向型工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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