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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針對微軟和雅虎周三達成的搜索合作協議,有分析師認為,由于合作模式有問題,此次合作將是一個災難。

  根據合作協議,微軟將為雅虎提供搜索服務,而雅虎將成為兩家公司搜索廣告的獨家銷售方。換言之,雅虎負責銷售,微軟負責技術。

  這種分工對于兩家公司而言很可能是“痛上加痛”。當雅虎客戶對技術不滿意時,雅虎銷售人員要打電話向微軟工程師抱怨?當微軟對雅虎銷售不滿時,微軟工程師要打電話給雅虎?

  當合作未達到預期時,投資者是找微軟還是找雅虎?當微軟向Ask或AOL授權必應時,由雅虎銷售人員去銷售廣告?當Ask或AOL不滿時,找微軟還是找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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