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強奸案件當中,穿著暴露的女性更易遭性侵,抽煙喝酒的女性更易遭性侵,有牙的女性比沒牙的女性更易遭性侵,有頭發的女性比沒頭發的女性更易遭性侵,活著的女性比死了的女性更易遭性侵,為了避免性侵,我們都先去死一死罷?
最近海淀法院法官在分析完3年內的151起強奸案件之后得出“抽煙喝酒女子易成性侵對象、而犯人通常只是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的結論。
眾所周知,性侵在是報案率最低的犯罪之一。在統計學上,樣本量的選取是非常關鍵的。僅僅從北京一個區“3年來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強奸案件”中的出來這樣一個結論,可信度簡直顆顆噠。
雖然我國目前對女性被性侵之后報案率沒有一個具有權威性的官方數據,但是我們可以參考一下其他國家的一些調查數據:
2012年,根據日本新聞網報道,在日本政府通過的《犯罪被害者白皮書》當中表示,有將近70%的女性在遭受到性侵犯之后選擇保持沉默,沒有報案、也沒有告訴任何人,只有4%的人選擇了報案。
2014年,白宮婦女委員會的統計結果顯示,美國有20%的女大學生曾遭性侵,但報案率僅有12%;
而在國內也一樣,許多女性在收到性騷擾或者性侵犯之后,都不會選擇去報案。臭名昭著的強奸犯戴慶成在1993年到2009年之間,強奸了一百多名女性,但這些受害人絕大多數都保持沉默,直到最后一名被他強奸的女性奮起反抗。在被戴性侵的女性當中,多數是當地的留守婦女,想必和抽煙喝酒沒有半毛錢關系。
而對于非鄉村地區的女性來說,抽煙喝酒實在是個人生活的人喜好,盡管從健康上來說不值得提倡,但是喜煙好酒這種事情,本質上來說和愛品茶/咖啡有區別?難道我們還可以隨意得出一個吃油煎帶魚就是好女孩、吃紅燒帶魚就是壞蕩婦的結論?戒煙戒酒就能免遭性侵?
提到強奸,許多人腦海中出現的場景大多是這樣的:一個穿超短裙的女人,走進漆黑的小路中,常出沒于此的流氓忍不住誘惑于是把她強奸了。
但實際上,強奸案發生的情景往往不是這樣的:
84%~90%的強奸案發生在認識的人之中,例如:夫妻/戀人、父母、親戚、朋友、同學、師生、同事、上下級、鄰居等等。
77%對未成年進行性侵(包括強奸)的都是其父母(包括親生父母、繼父母或養父母),16%是親戚,只有6%是外人。在北京房山區的一個統計當中,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里熟人作案的比例為96%。
60%的強奸發生在受害者或者是施害者的家中,而不是漆黑的小路。
71%的強奸是有預謀的,而不是一時的“受到誘惑”、“頭腦發熱”。
遭受強奸往往與長相、穿著都無關,之所以受到侵犯的往往是一些看起來弱小、懦弱、容易受到控制的女性,她們在受到侵犯之后不敢聲張。
反而那些性感暴露的女性,往往看起來更有氣場聲勢,讓強奸犯不敢輕易下手。而這樣的女性即使在受到侵犯之后,相比前者也更有膽量報案尋公道,這也許是為什么從案件受理數據當中來看“抽煙喝酒的女性更容易受性侵”的原因。
看完這些數據之后,突然覺得周云蓬的《不要做中國人的孩子》可以改編首新的曲子了——就叫做《不要做中國人的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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