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歷史時期,正確執行黨的政治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任何背離黨的基本路線的言論和行為,都是黨的政治紀律所不允許的;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紀檢工作必須堅決貫徹執行為黨的改革開放政策服務的方針;同時,各級黨組織都要注意加強政治紀律教育,提高黨員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自覺性。
黨的政治紀律是黨的紀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紀律,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是立黨之綱、治黨之需、強黨之要。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強調指出: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這是向全黨發出的行動號令,也是對紀檢監察機關提出的政治要求。為此,我們必須自覺執行政治紀律,維護黨的權威,推進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然而,在當前黨員干部隊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甚至違反政治紀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一、存在問題及特征
調研表明,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絕大多數黨員干部都是能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這是取得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的重要保證。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當前確有少數黨員干部政治紀律意識淡化,政治紀律執行不力,違反政治紀律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其主要表現呈現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黨員干部針對我國改革發展進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難,比如貧富差距拉大、行業分配不公、少數人價值觀扭曲、一切向錢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搖擺不定,甚至把此類問題歸結為改革開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場偏移。有些黨員干部實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不堅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態度不鮮明。比如有的人在對反腐敗斗爭形勢正確判斷上,沒有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認為:反腐敗越反越多,積重難返。而有的又對身邊違紀者睜一眼閉一眼,查處時說情開脫,袒護包庇。有的對當今自上而下開展的作風建設、群眾路線等工作,不是主動把自己擺進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觀望態度。甚至錯誤地認為作風建設、群眾路線做做樣子,走走過場,陣風吹過,難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辭偏激。有些黨員干部私下顯能,口無遮攔,慣于傳播小道消息,議論網上熱門話題,甚至喪失黨性原則,傳播政治謠言、政治笑話,對黨的重大政治問題說三道四,在社會和群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無關論。有的黨員將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極遁世,不問政治。認為自己無職無權,黨的政治紀律沒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黨員干部,則認為自己有職無權,黨的政治紀律也沒有約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論。有的黨員干部在黨內片面要求決策要民主、言論要自由,不能擺正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的辯證關系。說了一些違反組織原則的話,做了一些違反政治紀律的事。三是自以為是論。有的不是全面、正確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確理解當成中央精神,使之在執行中變形走樣。比如在執行黨的強農惠農政策過程中,一些鎮、村干部嫌工作麻煩,將強農資金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將應發到戶的惠農補貼資金,違規套取、截留使用,嚴重背離了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精神。近兩年來,已查處7件此類案件,對相關人員及時給予紀律處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輕整體利益。有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缺乏大局意識,不顧國家整體利益,片面強調本單位本部門局部利益,對黨和國家政策、上級部署的工作,有利爭著上,難事繞道走,合口味的立馬照辦,不合口味的消極應付。有的強調以本地工作特色為由,對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輕長遠利益。有些單位受自身利益的驅動,不從經濟社會發展長遠利益考量,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從而出現“利大快執行,利小慢執行,無利不執行”現象。比如少數行政執收執罰部門,踩紅邊線,打擦邊球。少數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單位”以工作保密等為由,另設辦事大廳,規避集中監管。致使“三亂”現象仍時有發生,嚴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
(四)行為上的自由性。一是陽奉陰違,我行我素。有少數單位黨員領導干部貌似“雙面人”,對中央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極應付,難以落實。有的黨員干部參與組織討論決定時,仍然存在當面不說,背后亂說,會上不說,會后亂說的違紀行為。二是信仰缺失,行為荒唐。有極少數基層黨員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馬列主義,信宗教迷信。不講班子團結,講團團伙伙。其行為完全喪失共產黨員的立場,在干部群眾中造成極不良影響。三是利益至上,違紀違法。有極少數黨員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監督,價值取向上追求個人利益至上。有的與不法商人打得火熱,損人利己,損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驅使,蛻化變質,出賣情報,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該縣查處縣法院一法官周某某違紀違法案,因其政治紀律松懈,難抵金錢誘惑,迷失政治方向,通過互聯網絡,向境外敵特組織出賣情報,終因犯間諜罪,被依紀依法懲處。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論學習,政治素質不夠高。調研發現一些基層單位黨員干部,只重業務培訓,不注重政治理論學習。不善于運用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去觀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由于政治理論基礎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質難以提升,缺乏應有的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難以從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黨性鍛煉,紀律觀念不夠強。有些黨員干部不重視黨性鍛煉、黨性修養,放松了主觀世界改造,致使黨性不純或不強問題仍然存在。突出表現為個人意識增強,組織觀念弱化;本位意識增強,大局意識弱化;名利意識增強,公仆意識弱化。甚至極少數黨員干部把強調政治紀律,視為束縛手腳,自認為只要謀求本單位利益,個人不拿不貪,就不是違紀違法。這樣必然造成紀律渙散,難以正確處理全局與局部、民主與集中、個人利益與黨和群眾利益的關系問題。
(三)不注重制度實效,執行力度不夠強。
歡迎轉載:http://www.kanwencang.com/shehui/20161027/8034.html
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