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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所有權雖是村集體的,但是宅基地使用權是歸農民的,這是農民應享有的權利。然而,最近幾年來關于農村土地的糾紛案件越來越多,案情也變得越來越復雜。
本著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以及加強對農村宅基地保護的目的,國家可能會進行新一輪的土地改革。宅基地最新政策是廣大農民最關心的問題。宅基地的政策的轉變關乎農民的切身利益。
那么,2017年國家對于農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改變?這會對農民有哪些影響?且看法律哥來一一講解。
一、獲得宅基地審批愈加困難
就當前的形勢來看,大多數農村地區之前所預留的機動土地面積已經很少了,再加上隨著國家對土地的嚴格監管控制,自2017年起,若是有農民再想要向村集體申請宅基地,同時還要能獲得審批,變得越來越難。
二、宅基地確權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土地確權的目的在于,明確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達到三權分置。此外,宅基地確權之后還會為村民們頒發相應的土地確權書,讓村民享受到應有的權利。
對于農村的宅基地,符合條件的發放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并發放房屋產權證,以后農民的房子也有證了,雖然有證,卻只能在村集體以內買賣,不能賣給其他人,賣給其他人的無效。而且買了自己的宅基地,村集體就不能再分給新的宅基地了。
三、農村宅基地有可能入市
宅基地或將于城市土地同等入市,這些年來,由于為了將農村的城鎮化建設更加快速的推進起來,大批的農村土地被依法征收,這當中還有不少是大片面積的宅基地。
現在農村的宅基地也面臨著拆遷的問題,雖然宅基地被依法征收了,可是農民獲得的補償金額仍然是比較少的,這樣會損害農民利益。
因此,國家想要解決這一的問題,我國農村的集體經營性建設其中一部分就是宅基地性質)用地將很可能入市,以后農村土地拆遷補償與城市同價是一個大的趨勢。
四、 進城農民“三權”將自愿有償退出
在如今社會,還有著不少的人進城買房落戶,成了“城里人”卻遲遲不肯退出宅基地,造成此現象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宅基地的補償金額相對來說還是太少。
但是,隨著宅基地制度試點地區改革的深入后,國家可能將大幅度提高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補償金額,以便于村集體能夠合理的利用土地資源。
針對進城落戶的農民,如果落戶是在市上或者區上的,將喪失農民身份,宅基地會被依法收回。但是如果是在縣城落戶,農民宅基地不強制收回,鼓勵農民有償退出,對于這些自愿退回宅基地的農民給予宅基地補償金。
五、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能抵押貸款
宅基地以后可以用于抵押貸款,在部分試點地區,有資金需求的農民可以把自己的宅基地當作抵押物,向信用社或者銀行申請貸款。
2017年底,當試點地區的土改工作完成后,很大程度上宅基地抵押貸款的措施將會被應用到全國更多的省份,農民之前有房有地卻貸不來錢的情況將會改善,國家鼓勵銀行允許農民用房屋產權證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來抵押貸款。
六、多余宅基地將被收回或有償使用
農民沒有確權的農村宅基地,可能會被收回或者以后有償使用,這是針對農村現在存在的一戶多宅的情況,多余的宅基地將不予確權,由村集體無償收回。對于特殊情況可以有償交由房屋產權人使用。
綜上所述,關于農村的土地改革還是發生了很多的變化,法律哥相信通過改革,政策一定會被更好的完善,來保障農民的權益,讓土地發揮更大的價值,大家都過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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