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唐 婷
1 國家科技計劃 告別“973”“863”迎來重點研發計劃
今年2月,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指南一發布,便引來了眾多科研人員“圍觀”。在指南中,人們已經找不到973計劃、863計劃的身影。和項目申報密切相關的“怎么報”“報什么”“報給誰”,是科研人員最為關心的一些熱點話題。
事實上,改變的不僅僅是計劃名稱。科技部資源配置與管理司錢小勇處長介紹,項目指南依然是科研人員申請項目時候的“寶典”,不管是從事哪一類科研工作的人員,都可能從指南中找到支持方向。每一個重點專項都是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設計的,從基礎前沿、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到應用示范進行全創新鏈布局,研發的上下游各個階段是環環相扣的。
給科研人員減負是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一大亮點。為了避免很多科研工作者辛苦填寫了全套申報書而未能立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全面推行“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的申報評審方式。即先由項目申報者提交3000字左右的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
申報形式的變化,折射出的是科研項目管理機制的深層次變革。科技部資源配置與管理司曾騫處長表示,政府通過不斷優化科技計劃管理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對專業機構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真正分開“裁判員”和“運動員”。最終形成政府在高級“智庫”的參謀下決定做什么,專業機構在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下決定誰來做,從而建立起各方面有效監管、互相制約的全新管理模式。
2 成果轉化 細化政策更接“地氣”
修訂后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如果把它比作是一只落地的“靴子”,那么另一只“靴子”——確保法律落到實處的相關政策細則的出臺自然備受矚目。
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通知。“《規定》出臺的背景是為確保法律落到實處,打通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通道,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企業等創新主體及科技人員轉化科技成果,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科技部政策司法規與知識產權處處長張杰軍認為,與法律相比,《規定》的最大看點是對法律作了進一步的細化和補充,提出了更為明確的操作措施。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第44、45條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做了原則性規定: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規定》進一步完善了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制度。明確在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中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所得獎勵份額不得低于獎勵總額的50%。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后,擔任行政職務的科研人員在“下海”創業后面臨一個現實困難:如果創業失敗,回原單位還有自己的位置嗎?
“《規定》明確提出,科研人員可以在企業兼職、可以離崗創業,保留3年人事關系。”在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綜合所所長陳寶明看來,這是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關于科技人員流動的細化規定,該條款能保障科技人員的權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遭受本單位的歧視性待遇,為其創業免除后顧之憂。
3 《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 提出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創新強國
5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提出到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到2030年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創新強國“三步走”目標,并做出具體部署。
科技部火炬中心黨委書記翟立新參與了《綱要》前期調研和制定工作。在他看來,《綱要》體現了當前與長遠的結合、改革與發展的結合、全面與重點的結合。“《綱要》和之前的系列文件一脈相承,但它又是更高層次的部署,是對創新驅動發展的頂層設計。”
《綱要》提出,堅持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同步發力,強化科技與經濟對接,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科技創新規律,破除一切制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構建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良好環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部長呂薇認為,《綱要》部署的系列政策措施體現了綜合性。“以前我們總是就科技論科技,但創新需要綜合政策的支持,有效的創新必須從市場獲得認可,研發只是創新的一部分。”
在“推動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創造發展新優勢”里,《綱要》明確提出要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網絡技術、智能綠色制造技術、現代農業技術、現代能源技術、資源高效利用和生態環保技術、海洋和空間先進適用技術、智慧城市和數字社會技術、健康技術、現代服務技術、引領產業變革的顛覆性技術十大技術。
“這最后一項值得我們特別關注。因為當前各學科技術日新月異,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涌現,看得明白的趨勢我們做了相對清楚的描述,將‘能引領產業變革的顛覆性技術’寫進來,是符合科技發展趨勢的。”翟立新說。
4 “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 繪制未來五年科技發展新藍圖
歷時兩年多,經過上百家機構、上千名專家研討并反復修改后,國務院今年7月印發《“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提出未來五年國家科技創新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戰略任務和改革舉措。
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吹響建設世界科技強國號角后的第一個科技創新規劃。《規劃》描繪了未來五年科技創新發展的藍圖,提出到2020年,國家綜合創新能力世界排名進入前15位,邁進創新型國家行列;科技進步貢獻率從2015年的55.3%提高到60%;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0%,《專利合作條約》(PCT)專利申請量較2015年翻一番,全社會研發投入強度達2.5%。
“體現了科技與經濟、科技與創新的結合。從創新的全鏈條即從研發到產業化整個過程進行規劃,是《規劃》的突出亮點。”《規劃》顧問組專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部部長呂薇認為,《規劃》還體現了整體性、協調性、前瞻性、針對性,在戰略布局上,將科技和產業發展趨勢相結合;在政策措施上,針對創新鏈條的各個環節和問題進行改革并出臺政策。
《規劃》強調,堅持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以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大力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確保如期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為建成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堅實基礎。
5 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改革 “啃骨頭”抓落實重在“放管服落”
申報課題程序復雜且繁瑣,為報銷科研經費三天兩頭研究財務報表……這些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中的怪現象,有望在深化改革中逐漸消失。今年7月,《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與之前的系列文件相比,《意見》將著力點放在啃骨頭、抓落實、求實效上,聚焦“放管服落”改革。
推進科研項目資金“放管服落”改革,首先要理順政府與科研機構的關系,創新科研管理的體制和方式,該“放”的權要放到家。《意見》指出,將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合并后,若總費用不超過直接費用的10%,就不用提供預算測算依據,科研人員在編制這部分預算時不用再具體到開會與出差次數。同時,“打醬油的錢可以買醋”,高校和科研院在科研項目預算調劑上將獲得更大自主權。
權力下放后,如何確保項目承擔單位“接得住,管得好”?為此,《意見》強調項目承擔單位要依法理財、規范管理。不僅要強化單位法人責任,各單位要制定內部管理辦法,落實項目預算調劑、間接費用統籌使用、勞務費分配管理、結余資金使用等管理權限。
所謂“服”就是要服務到位,不僅要“減負”更要“加油”,讓科研人員真正享受創新紅利。《意見》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改進服務,為科研人員簡除煩苛、松綁減負,著力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
好的政策也要得到好的落實,如要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堵點,還需出臺操作性強的實施配套細則。《意見》強調,加強制度建設和工作督查,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6 知識導向分配新政 科研人員可適度兼職兼薪
“造原子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拿手術刀的不如拿剃頭刀的”……這些一度流傳在坊間的段子或許有些夸張,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知識分子工資條上的“尷尬”。
今年11月,中辦、國辦發布的《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成為科研人員熱議的焦點。有人稱,此新政落地,科研人員的工資條將有重大變化,涉及收入分配的“老大難”問題有望破解。
“《意見》擴大了正向激勵措施,尊重知識和人才、鼓勵創新的導向性作用突出,既破除了阻礙教學科研人員創造力的部分顯性障礙,也觸及了一部分隱性障礙。”中國科學院大學公管學院法律與知識產權系副教授劉朝認為,科技成果產權長期激勵、科研人員和教師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是《知識導向分配意見》的最大亮點。
“這個文件主要是針對我國科研人員的實際貢獻與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的問題,提出了明確分配導向完善分配機制的7個方面,21條改革部署。”科技部副部長李萌在國新辦通氣會上介紹說,《意見》基本思路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具體措施上突出推動形成體現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擴大高校、科研院所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權,發揮科研資金、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加強科技成果產權對科技人員的長期激勵作用,允許科研人員依法依規適度的兼職兼薪。
此外,根據不同的創新主體、創新領域、創新環節智力勞動的特點,《意見》還實行有針對性的分配政策。針對備受科研人員關注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問題,《意見》特別強調要在產權激勵上體現。
7 “雙創”政策 利好不斷頻發“紅包”
隨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持續推進,越來越多的人邁出了創業的第一步,搭建創業平臺的眾創空間也如雨后春筍一般涌現。盤點過去一年的新政策,“雙創”無疑是個高頻出現的關鍵詞。作為創業者,2016年的政策“紅包”你都領了沒?
今年1月,科技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方法》進行了修訂完善,適當放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對科技人員比例、科研經費比例等進行了下調。
新規在科技人員比例方面,一是取消學歷限制,不設門檻、不唯學歷,以適應“創新驅動”戰略的推進;二是將科技人員占比由30%下調至10%。同時,將年營業額小于5000萬的中小企業的研發費占比由6%下調為5%,對小企業予以政策傾斜,還取消“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等限制。
眾創空間已經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陣地和創新創業者的聚集地。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眾創空間發展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促進眾創空間專業化發展。
該《意見》要求,要從財政資金支持、稅收政策優惠、金融手段創新等方面支持眾創空間的專業化發展。通過龍頭企業、中小微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創客等多方協同,打造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眾創空間,吸引更多科技人員投身科技型創新創業,促進人才、技術、資本等各類創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進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不斷提升服務創新創業的能力和水平。
為創新發展方式、實現跨界融合,《關于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等先后出臺,鼓勵互聯網、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物流、醫療等各領域的應用,大力發展新業態、新模式。
8 科技創新中心 京滬領銜打造全球“品牌”
今年4月,國務院批復印發了《上海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方案》(以下簡稱《上海方案》),授權上海試點10項、20條改革措施,圍繞政府管理、激勵分配、成果轉化等重點領域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并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力求在1—3年實現突破,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為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改革動力和制度保障。 《上海方案》提出,通過滾動實施全面創新改革試驗,2020年前,上海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基本框架體系;R&D經費支出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比例超過3.8%。到2030年,上海著力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在服務國家參與全球經濟科技合作與競爭中發揮樞紐作用。
緊隨其后,今年9月,國務院印發《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北京方案》),明確了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北京方案》明確,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定位是全球科技創新引領者、高端經濟增長極、創新人才首選地、文化創新先行區和生態建設示范城。發展目標是:到2017年,科技創新動力、活力和能力明顯增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初具規模;到2020年,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核心功能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引領全國;到2030年,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更加優化,為我國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提供有力支撐。
此后,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和北京市科委聯合發布《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該《規劃》提出,到2020年,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核心功能進一步強化,將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支撐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十三五”期間,北京將強化原始創新,打造世界知名科學中心,建成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未來科技城,形成國際一流的綜合性大科學中心。北京將全面對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科技計劃,服務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爭取更多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北京,積極爭取國家實驗室在京建設。為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全民共享,北京將實施五大民生科技行動和八大技術跨越工程。
[本文轉自《科技日報》2016年 12 月 23日第 8 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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