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一天,奇奇給我打電話說,告訴你一件開心的事。在我的印象里,奇奇是一個開心就喝酒,喝酒就開心的單純的姑娘,她的三觀正點到跟她五官一樣令人發指,對,沒錯,她是那種上帝偏愛的姑娘,感覺她小時候一定掉到咸菜缸里了,要不怎么顏值那么高。可是,她說,我分手了。
我知道她有一個男朋友叫怪怪,關鍵我幾個月前還祝她幸福呢,可惜,這段感情沒撐過三個月的魔咒。她說,我要坐發車時間最近的一班火車去找你喝酒。她說完這句話的時候,沉默了一會兒說,算了,我忘記了,你已經結婚了,現在不方便了。
記得上一次喝酒到凌晨5點,在安靜的路邊攤上,她指著對面樓說,你看,那家的炊煙好漂亮。我說,你會有那么一天,系著漂亮的圍裙,煎著可愛的雞蛋,面包烤的酥酥的,還會溫熱兩杯牛奶。她問,這一天,多久?我說,很快。
有多快呢?大概5個多月后吧,她戀愛了,她開心的跟我說,我戀愛了。她曬他們一起吃的燒烤小龍蝦,曬他們一起喝的啤酒,她的人生仿佛一下子豐富了起來,因為她朋友圈的更新速度越來越頻繁了。
后來他們有了第一次爭吵,她問我,愛情是什么?
真不知道該怎么回答,我說,應該是兩個齒輪遇見,然后彼此咬合,傷害,摩擦,最后一起往前走吧。不過我記得在馬家屯,豆腐姑娘告訴過我,愛情就像鹵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
再后來,她跟我講怪怪,怪怪最后跟她說,大概會半輩子虧欠和內疚,沒在最好的時光,疼惜最好的人。奇奇跟我說的是,該是性格不合,我好渴望擁抱,身體卻在拼命逃,我是習慣了自由的人,所以最后還是和平分開吧。
我問,當初為什么在一起?
她說,當初以為彼此是對的,長街月下,來兩扎酒,風雨正好,有詩有肉,舉起酒杯,才發現,那風繞過你,對,是繞過,你在屋檐下躲雨,對,是躲過。想拼命追,最后發現追上的不過是那個更好的自己。
2、
如果你問大同,愛情是什么?他一定會說,上一個冬天,買了兩支冰激凌,姑娘說我要嘗嘗你的什么口味。真的,那感覺天空飄來六個字,透心涼心飛揚。
大同是我一個遠方的朋友,仔細說來應該算是我的一個讀者,那個時候他女友叫小異,他們是同事,不是在最好的年紀剛好遇見,而是我想談戀愛,你正好有空,世界就是這么美好。
回頭想當時大同問小異,我有兩張電影票,你要不要?小異開心的說,要,謝謝。然后小異轉身跑了。大同看著小異的背影才補齊上一句話,跟我一起去看?
大同問小異,我有兩張餐廳的代金券,聽說他們家的扇貝粉絲和梅子茶泡飯特好吃,你要不要?小異開心的說,要,謝謝。然后小異轉身跑了。大同看著小異的背影才補齊上一句話,跟我一起去嘗嘗?
大同問小異,我有一份戀愛,你要不要?小異開心的說,要,然后呢。這一次小異沒有跑,大同突然一下子臉紅了,然后補起上一句話,跟我談一談?小異說,你容我想想。大同又補了一句,剛買了兩張電影票,兩張餐廳代金券,不用挺可惜的。小異開心的說,你早說嘛!
我跟大同說,真羨慕你,有生之年,見過愛情一眼。
大同說,我記得那個冬天醒來,我去上班,都已經走到樓下了,突然覺得有個事沒做,我上樓,然后熱油煎蛋,煎火腿,找沙拉醬,然后溫熱牛奶,一切擺的妥妥的,我去臥室叫醒她,然后在她額頭上親了親,怕我走后,她不記得吃早餐。嗯,家里沒有暖氣,那一個吻有點涼,但感覺真好,透心涼心飛揚。不過,等我醒來,我知道我們已經分手半年了。看看鬧鐘,才凌晨5點多,是的,最近經常這樣醒來。百度地圖說我倆的位置,有382公里,它真傻,它不知道她住在我心里。
每個人對愛的理解節奏都不一樣,她已離開多年,在你這里覺得才剛剛開始,你不過剛剛下樓去了買了兩支冰激凌而已。
3、
冬瓜是我一個好朋友,他有一輛拉風的摩托車。在馬家屯,值得我等的有兩個人,一個人是快遞小哥,一個就是胖子冬瓜。快遞小哥值得等,那是快遞小哥每一次打電話,我總覺得他帶來五湖四海的漂亮姑娘,要不他怎么老說:有你快遞,下樓娶一下。冬瓜值得等,那是他總能搞到稀奇古怪的好酒。
兩年前他搞到一瓶女兒紅,對,三畝田的糯谷釀成的那種女兒紅,仔細裝壇封口深埋在后院桂花樹下,女兒出嫁的時候陪嫁的賀禮,那一小口,醉的是十八年你不曾趕上她的青春。那天姑娘遞給他一壇女兒紅,仿佛攢了半生的情話,想要說,最后卻努努嘴,只說了一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冬瓜的女朋友特瘦,瘦的跟精排似的,我喜歡叫她排骨,這樣她跟冬瓜就更般配了。那天冬瓜提議加滿油,往東開。開,往城市邊緣開,把車窗都搖下來,用速度換一點痛快。姑娘的家鄉在東邊的城市,她說那里看到日出比這里快至少30秒,為了求證這一個問題,他們從我包子店打包了兩份包子就出發了。
出發前那天晚上,孤單被熱鬧的夜趕出來,冬瓜說,騎車行天下,車后座有酒有肉有女人,速度是80邁,心情是自由自在,這感覺真嗨。我只說,路上小心一點。
不知道幾點被冬瓜電話叫醒,他說,快起來等日出。我懵懵懂懂的問,你到了?冬瓜說,你盯好了,快看,要升了,升了,升了。我問,男的,女的?冬瓜說,我說的日出啊!是不是比咱們那里快30秒?我沉默了好大一會兒,說,應該不止30秒吧,咱們這正下雨呢。
他們回來的那天中午,冬瓜跟我炫耀,那是18年前的一壇好酒,勝過我們愛過的一切酒精兌糖水,干了這一壇往后只字不提酒字,我記得好像菩薩跟至尊寶說過,你之所以沒有變成孫悟空,那是因為你還沒有遇見給你三顆痣的那個人。對于東瓜來說,他遇見了給他三壇好酒的那個人,三四百公里,冬瓜帶回來最好的禮物,叫女兒紅。冬瓜分了我一碗,那酒清甜,我說,是水?冬瓜說,三碗不過崗。
我以為那是18年的烈酒,封存一個人的青春,一杯就倒,冬瓜酒量大,他喝了三壇,我問冬瓜,你為什么非要跟排骨在一起?
冬瓜說,如果你沒有喜歡過一個人,你永遠不知道,你向她奔跑過去的時候,你有多開心。
我問排骨,你為什么傻笑啊?
排骨說,你看見遠方有一個人向你奔跑過來,關鍵那個人屬于你生命,你嘴角情不自禁就會上揚。
4、
我所生活的這二十幾年的光景里,我知道什么是愛,是牽你小手看風,看樹,看螞蟻搬家,看燕子呢喃,看你笑。可惜,沒有見過愛情,你見過嗎?
我無法描摹什么叫愛情,有一個姑娘,她出現在我的生命里,她給我生猴子,對,明年是猴年,我女兒會出生,應該是一個漂亮的雙魚座天生自帶浪漫特效的小公舉。再過幾十年,我也無法給她描摹什么叫愛情,是爸爸愛上媽媽嗎?應該,不是,那是婚姻。
婚姻是愛情的一種形勢嗎?我不知道,這是大多數人選擇的生活方式。我記得在我生命里,有些人出現,她們給過我漏一拍心跳的感覺,那一瞬間仿佛是愛情,可是又不是,我娶了那個疊著襯衣想著從前的姑娘,往后我的脖子上還會騎著一個叫著我爸比的小怪物。
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是想觸碰又收回手。我想,當我第一眼看見你,或你說借我半個肩膀還沒還。我應該記得,那是清晨第一家早餐店開門,那是傍晚第一盞路燈亮起來,曾有27個月亮陪你入眠,應該有30個,一個叫新月,一個叫下雨天,一個叫我。
我想多年以后,牙齒開始漏風,走路開始蹣跚,有年輕人從身邊經過說,真羨慕你們還這么恩愛,牽著手一起散步,一起等紅綠燈,他們說,這就是愛情,真好。其實,這是生活,每一個人都會有奇奇怪怪、大同小異的故事,但是你遇見了她,他遇見了你,那感覺,像冬瓜燉排骨,用上好的女兒紅,那鮮味都在湯里呢,好好享受生活,它比追問愛情是什么更美好,相信我。(文/閱讀時間網作者·柒先生)
作者簡介:作者柒先生,一個養金毛狗、開包子店的理想主義創業者。已出版情感美食小說《我要我們在一起》,微信公眾號:兩個大叔(lianggedashu)、新浪微博@柒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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