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珠海市食藥監局發布今年第五批行政處罰信息,吉大一家酒樓使用的豬肉食材,抽檢顯示磺胺類廣譜抗菌藥成分超標,經營者被依法查處。
記者從該局獲悉,近期已有4家經營單位因銷售不合格食品或無證經營食品被監管部門查處。
據悉,涉案酒樓為吉大龍發閣海鮮酒家,監管人員抽檢發現,該經營單位2016年9月28日購進的餐飲食材豬肉,檢驗項目磺胺類(總量)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文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食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珠海市食藥監局于2月13日對該店經營者李某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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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發布食品抽檢信息 武漢兩家大酒店河鮮查出殘留抗菌藥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第三季度食品抽檢結果。抽檢涵蓋17個地市縣的多個環節,總體合格率為93.82%,此次抽檢發現多批次白酒、大米不合格,一些酒店的冷飲菌落總數超標,武漢幾家知名酒店的河鮮被檢出殘留抗菌藥。
據介紹,此次抽檢還發現一些快餐店、連鎖機構的冷飲、冰激凌、食用冰塊、培根等食物被抽檢出不合格。如武漢市荷花亭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黃州分公司檢出冷凍飲品(食用冰)菌落總數超標。
8月25日,在武漢長江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檢出財魚含3-氨基-2-惡唑酮(一種抗菌藥),次日在紐賓凱新時代國際酒店檢出黃鱔魚也含有這一物質。
此外,武漢江城明珠酒店有限責任公司的干子(批號8.25)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超標、武漢楓葉初級中學(中學部學生食堂)壓榨菜籽油(批號9.16)苯并(a)芘超標、武漢東方白領快餐配制中心(楓葉學校高中部食堂)的花心饅頭含鋁。
對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監管部門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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