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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棲霞區石埠橋社區一對夫妻先是離了婚,幾天后,妻子又跟丈夫的父親登記結婚。當地人稱,這樣做,原因是夫妻戶口已經遷出,妻子只有跟公公登記結婚,讓兒媳的戶口遷回來,才能多拿到拆遷款。
公公與兒媳登記結婚,這種事情本身有違公序良俗,難為一般人所接受。為了多拿到拆遷款,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韙,這種“勇氣”實在讓人汗顏。更不要說,明明不是婚姻關系,為了騙取拆遷款而假裝登記,已然涉嫌騙取國家資金,情、理、法都已違背,這種事竟然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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