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狂想曲(一)——搞笑圖片的數學原理,歐拉公式,傅里葉變換。搞笑圖片的數學原理。

這是一個在各論壇流傳已久的圖片。這個題目的描述雖不復雜,但僅憑大學本科的高等數學,實際上是搞不定這個問題的。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上圖中的被積函數1?cosxx2的原函數不是初等函數,因此無法使用牛頓-萊布尼茨公式,求解該積分值。
它的解法其實圖片中已經給出了線索,那就是傅立葉變換的能量積分公式。
以下是推導步驟:
利用半角公式進行變換。
由半角公式:
2sin2x2=1?cosx
可得:
1?cosxx2=2?sin2x24?x24=12(sinx2x2)2
查常用函數的傅立葉變換表,可得:

代入能量積分公式,可得:
∫+∞?∞(sinx2x2)2dx=2π∫+∞?∞(rect(t))2dt=2π?1
因此:
∫+∞?∞1?cosxx2dx=12?2π=π
實際上,這類積分都是Dirichlet積分的變種,解法也不止一種。
參見:
http://wenku.baidu.com/view/bb9c8ffe910ef12d2af9e71a.html
http://wenku.baidu.com/view/1b47c415cc7931b765ce1547.html
下面回到原題,何為“能量積分”呢?
由電學的功率公式和歐姆定理可得:
W=UI=U2R=I2R
可見,無論f(t)表示電壓U,還是表示電流I,[f(t)]2都和功率成正比,即∫[f(t)]2dt和能量成正比。
傅立葉變換的能量積分公式的物理意義是:同一信號的時域能量積分等于它的頻域能量積分。通俗的說就是一個信號的能量,既可以看作是一段時間內信號能量的總和,也可看作是該信號各個頻率分量的能量總和。
在歷史上,該公式由Marc-Antoine Parseval于1799年發現,最初主要用于研究復變函數,后來才應用到傅立葉變換和信號處理領域。
它的更一般的描述為:一個信號所含有的能量(功率)恒等于此信號在完備正交函數集中各分量能量(功率)之和。
注:Marc-Antoine Parseval des Chênes,1755~1836,法國數學家。曾5次參選法國科學院院士,但都落選了。
歐拉公式
由于歐拉大神的貢獻很多,數學上以其命名的公式也有很多,而且知名度都不低。日常使用時,如果不以領域做區分,人們根本就不知道談論的是哪個歐拉公式。
這里主要討論復變函數領域的基石——歐拉公式:
eix=cosx+isinx
自然對數e
在討論歐拉公式之前,首先要理解一下自然對數e的含義。
推薦閱讀以下文章: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296247/answer/29370489
這里對上文中的要點做一個摘要。
假設你在銀行存了1元錢(下圖藍圓),很不幸同時又發生了嚴重的通貨膨脹,銀行存款利率達到了逆天的100%!
銀行一般1年才付一次利息,根據下圖,滿1年后銀行付給你1元利息(綠圓),存款余額=2元

銀行發善心,每半年付利息,你可以把利息提前存入,利息生利息(紅圓),1年存款余額=2.25元

假設銀行超級實在,每4個月就付利息,利息生利息(下圖紅圓、紫圓),年底的余額≈2.37元

假設銀行人品爆發,一年365天,愿意天天付利息,這樣利滾利的余額≈2.71456748202元
假設銀行喪心病狂的每秒付利息,你也喪心病狂的每秒都再存入,1年共31536000秒,利滾利的余額≈2.7182817813元
這個數越來越接近于e了!
哎呀!費了半天勁也沒多掙幾個錢啊!
對!1元存1年,在年利率100%下,無論怎么利滾利,其余額總有一個無法突破的天花板,這個天花板就是e,即:
e=limn→∞(1+1n)n
自然對數的研究歷史
上面例子的體例,和現行教科書類似,都是直接以極限方式定義e。然而,這并不是自然對數在歷史上的研究路徑。
從利息出發的復利計算,或者說求高次冪運算,在歷史上催生了最早的對數表(1614年)。然而,這個問題本身和e并無直接關聯,使用常用對數同樣可以求解復利問題。
真正催生自然對數e的是對數表的編制過程。
對于那時期的人們來說,編制對數表是件巨大的工程,常需要花費數學家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時間。
在大量的實踐中,人們發現采用(1+1n)n,n?0為底,可以很大程度的節省計算量。
事實上,最早的幾個對數表的作者中,納皮爾采用(1+1107)107的倒數為底,而比爾吉采用(1+1104)104為底。這兩個數分別是1e和e的近似值。
從e到歐拉公式
早期的對數表作者雖然已經不自覺的享受e的好處,然而他們并沒有明確發現或定義e。
e的定義有賴于微積分的發展。
十七世紀上半葉是微積分的萌芽時期,也可稱為前牛頓-萊布尼茨時期。這里所提到的數學家,實際上只比牛頓、萊布尼茨,早一到兩代人。
比如費馬(Pierre de Fermat)在1636年之前,就知道:
∫a0xndx=an+1n+1,n≠?1
于是人們自然會去思考:
∫a01xdx=?(1)
兩個耶穌會教士Grégoire de Saint-Vincent和Alphonse Antonio de Sarasa發現:
∫a01xdx=klogy
這個發現表明,y=1x曲線下的面積和y的對數成正比。
William Oughtred認為,如果采用合適的數為底的話,就可以約去比例因子k。從而上式可變為:
∫a01xdx=lnx
他將這樣形式的對數,稱為自然對數。這實際上就是(1+1n)n節省計算量的原因。
William Oughtred,1575~1660,英國數學家。他對數學符號的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現行的大于、小于符號就是他的發明。
到了John Bernoulli時代,積分問題擴展到如下形式:
∫dxax2+bx+c(2)
顯然,這類問題可以通過配方換元法,轉換成公式1的形式。然而,其中的要害在于,求解方程ax2+bx+c=0,而這個方程的解,有可能為復數。
出于解方程的需要,John Bernoulli系統研究了limn→∞(1+1n)n的性質,并認為它是一個重要的常數。這個思想明顯影響了他的學生Euler。
除此之外,在求解公式2的特例:
dxb2+x2(3)
John Bernoulli發現,可以令x=?1???√b(t?1)/(t+1),從而上式變為:
?dt?1???√?2bt(4)
公式3的積分是arctan,而公式4的積分是一個虛數的對數。利用這種方法,可以建立三角函數和虛數對數之間的關系。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John Bernoulli對于復數的理解仍停留在Cardano的水平,這里的虛數對數和后面提及的復數指數、復數對數在內涵上是不同的,僅僅是種解方程的技巧而已。
1740年,Euler發現y=2cosx和y=e?1√x+e??1√x是同一個微分方程的解,因此它們應該相等。
1743年,Euler進一步指出:
cosx=e?1√x+e??1√x2,sinx=e?1√x?e??1√x2?1???√
最后,在1748年,Euler指出:
eix=cosx+isinx
虛數符號i雖然也是Euler的發明,但那是1777年以后的事情了。這里用的是現代的表示方法。
這個結果最早是Roger Cotes于1714年發現的,Euler算是重新發現。
從牛頓到John Bernoulli、Euler,無窮數列成為當時數學家的一項工具。上述等式中很多都是基于函數的無窮數列展開式的性質得出的。
但與現在主要采用泰勒展開式不同,當時更知名的展開公式是牛頓發明的二項式定理,泰勒展開式用的并不多。
復變Euler公式
Euler時代,人們雖然對于復數的性質做了頗多的探索,但仍難以逃脫“復數是解方程的技巧”的束縛。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盡管Euler晚年已經有復平面的概念,但他對復數的幾何意義研究甚少。在他看來,為復數這種因解代數方程而引入的技巧,提供一種幾何解釋,是一件不太自然的事情。
2.復數的實部和虛部是分開處理的,用途局限于求解實變量微積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Euler時代的Euler公式,其自變量x是實數。
之后,隨著復平面、復數的向量表示逐漸被人接受,人們開始傾向于接受復數是一種數,而不僅僅是一種解方程的技巧。
在復數的系統化中,做出最大貢獻的,當屬Augustin-Louis Cauchy。
具體到Euler公式,Cauchy針對復變函數的特性,定義了如下規則:
f(z)為一復變函數,且滿足:
1.f(z)在復平面內處處解析。
2.f′(z)=f(z)。
3.當Im(z)=0時,f(z)=ex,其中x=Re(z)。
最終符合這一條件的函數為:
ex(cosy+isiny)
因此,復變Euler公式為:
ez=ex(cosy+isiny)
可見,與原始的Euler公式不同,復變Euler公式不是證明出來的,而是定義出來的。
總結
1.Cardano解三次方程發明虛數。
2.高次冪運算催生對數表。
3.對數表的編制過程中,發現了e。
4.Euler根據無窮數列展開式,發現Euler公式。
5.Cauchy定義了復變Euler公式。
參考:
《古今數學思想》
《不可思議的e》
傅里葉變換
f^(ξ)=∫+∞?∞f(x)e?2πixξdx
傅里葉變換是最基本的頻域變換,這里不再贅述,只是提供一些有意思的圖示。
正弦波的疊加(傅里葉級數):


時域、頻域、相位:

傅里葉級數與傅里葉變換:

歐拉公式:

歐拉公式所描繪的,是一個隨著時間變化,在復平面上做圓周運動的點,隨著時間的改變,在時間軸上就成了一條螺旋線。如果只看它的實數部分,也就是螺旋線在左側的投影,就是一個最基礎的余弦函數。而右側的投影則是一個正弦函數。
正弦波的疊加,也可以理解為螺旋線的疊加在實數空間的投影。

參考:
https://zhuanlan.zhihu.com/p/19763358
一道證明題
設A、B、C為任意可數有限集合,則
size(A?C)≤size(A?B)+size(B?C)
其中size(X)表示集合X中的元素個數。
證明:
A?C={x|x∈A∩x?C}={x|x∈A∩(x∈B∪x?B)∩x?C}={x|(x∈A∩x?B∩x?C)∪(x∈A∩x∈B∩x?C)}?{x|(x∈A∩x?B)∪(x∈B∩x?C)}=(A?B)∪(B?C)
又因為:size(X∪Y)≤size(X)+size(Y),所以
size(A?C)≤size((A?B)∪(B?C))≤size(A?B)+size(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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