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中,經常會看到兩個有情人因為種種原因,造成父母的不同意,導致有情人不能終成眷屬,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的朋友遇到了關于這樣的問題,那么面對父母的反對,愛情該怎么辦?
其實,父母反對的理由無外乎有三個,只要弄清楚了這三個,那么事情就很好解決了。
首先,第一點就是太遠了,怕閨女嫁那么遠受委屈,回娘家不方便。其實你想想,以現在的交通去哪兒不方便?再遠,就是出國了,也就是兩三天的路程。怕受委屈,去其實你嫁的遠了,不一定就會受委屈,而你嫁的近了,也不一定就吃香,有的嫁給同村的,還不是三天兩頭打架,會不會受委屈,不一定嫁的近了就知道孝順父母!就走的近!在近父母有難處你不去照顧有什么用!在遠我們有心去也是能做到的!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問題,哪里是在父母身邊就能夠解決的,所以問題的關鍵是看這個男人怎么樣?所以,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
其次,就是家窮,其實我本人覺得有錢不一定幸福,而沒錢不一定不快樂,以健康為中心,瀟灑一點,糊涂一點,忘記金錢,忘記名利,有個伴有個窩,有點錢有好友,簡單的愛,真心的疼,一點溫暖,很多安寧,幸福不過如此,再說了,關鍵不是看他家有沒有錢,而是看他有沒有掙錢的本事和欲望,家再有錢,如果他不爭氣,早晚也是敗壞完,如果他有本事有掙錢的欲望的話,那現在的窮將是暫時的,這一點上父母應該把眼光放遠一點,而不是只看眼前,至少不該一棒子把人打死,所以貧富不是看家,而是看人,所以,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
最后,就是名聲不好或人有問題,關于名聲問題如果是家名聲不好,父母造成的,那我覺得不應該把罪過歸罪與孩子身上,那對他很不公平,因為他并沒有錯,誰敢說殺人犯的兒子就一定是壞人?就一定還是殺人犯?如果是他名聲不好,那要看他現在是不是改過了,畢竟誰都有做錯事的時候,不能因為一件事就記人家一輩子,國家判刑還有個日期那不是,所以如果人家知錯了,改過了,應該給人家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如果他本人確實不怎么樣,吃喝嫖賭,偷雞摸狗的話, 那我完全贊同父母的意見,這樣的男人不能嫁,這個人一定要選好。
父母無論做什么都是為了你好,這是可以肯定的,他們的一切行為都是以你過得好為前提的,所以,當他們對你的另一半有意見或者是不愿意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你就應該讓父母了解到,這個人對自己的重要性,可以帶給自己的東西。父母不同意是暫時的,只要你能夠證明你的選擇是正確的,父母是一定會給予支持的。
一個教授做過一個實驗,讓一個女生在黑板上,把自己認為最重要的人依照次序排列出來,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朋友同事鄰居。讓后再以自己認為最不重要的人酌個刪除,到最后,只剩下孩子、父母、老公這個地方她感到為難了,到最后她是哭著刪掉了父母的名字,接著是孩子的名字,于是這個教授就問她說:父母給了你生命,并且把你養大成長,還給你了無私的愛,而孩子是你的親生子,是你身上掉下的肉,惟獨丈夫什么都不是,既和你沒有血緣關系,也沒有大恩大德,你為什么會偏偏留下了他?于是這個女生就說:父母遲早會離她而去,只是早幾年晚幾年的事,孩子長大以后,會有自己的家,也會離開自己,而真正陪自
己到老陪在自己身邊一輩子的,只有丈夫。由此可見,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當然,這里我們也不是說另一半比父母更加的重要,只是說另一半是陪伴你走完一生的人,所以要讓父母知道這個人能夠給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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