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的根本出路在集體化
2014-12-30 15:19:42 作者:韓昌明
農業的根本出路在集體化
——紀念偉大領袖毛主席誕辰121周年
韓昌明
本人是出生于上世紀六十年代的農民,經歷了毛澤東時代集體化農業的發展和分田到戶后農業的停滯甚至倒退的現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前不久印發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結合“三農”問題,談談本人的一些看法,以此紀念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誕辰121周年。
一、建國以來農業發展歷程及現狀
建國初我們是從百年戰亂中走來,國際國內形勢異常復雜,各項事業百廢待興,我國基本處于原始的農業國,農業生產水平異常落后,耕田靠人背牛拉,運輸靠人抬肩扛,種植、收割、除草等基本以人工為主。建國后在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領導下,在發展國民經濟的同時,始終把農業的發展放在首位。在組織形式上,從分田到戶到互助組,到初級社到高級社,到人民公社循序漸進的完善生產組織形式;在生產技術上除最基本的種植技術外,從幾乎一無所有,到品種改良到雜交技術的研制到除草技術、化肥技術的推廣與運用;在水利建設上從“一雨即澇、一旱天收”到興建大量的水利基礎設施,奠定了農業發展的根本基礎;耕田由原來的人背牛拉到拖拉機、耕田機、插秧機、抽水機、脫粒機等農業機械的基本運用;在糧食產量上從建國初的畝產100斤左右到六十年代的500斤左右到毛主席去世時雜交水稻研究成功,畝產增至1200斤左右;人口從建國初的4億左右(1840年鴉片戰爭到1949年解放前109年我國人口基本上徘徊在此水平)到毛主席去世時人口增到8.9億左右。到毛主席去世時,短短二十七年基本上解決了九億人口的吃飯問題,使我國從一個原始的農業國建設成為一個既無內債又無外債,具有獨立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擁有“兩彈一星”的第六工業強國、第三軍事大國、世界由二極變成三極有其一的外交強國。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國農村普遍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即所謂的分田到戶,由于自私的天性,起初的確起到了調動農民積極性的作用,再加上雜交技術(水稻為主)、除草技術、化肥生產技術正值推廣普及,以及種植技術的改進及基礎設施的保證作用,全國的糧食總產在前三年獲得了大增。但這是雜交水稻栽培技術、化肥和化學除草技術大面積推廣普及和運用的結果,而單產仍然保持在袁隆平的雜交技術設計產量,分田到戶至今單產絲毫沒有增加。稍有一點農業知識的人都知道,糧食增產主要靠的是良種、肥料、除草等科學技術的進步和以水利設施建設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的改善。而這些恰恰都是在建國前二十七年完成的。分田到戶正趕上雜交技術、除草技術的推廣和普及,正趕上化肥生產滿足了農業生產的要求。這說明我國糧食生產的鼎盛時期上世紀八十年代,正是毛澤東時代打下基礎的自然結果,而不是分田到戶的結果。而這些技術成果的推廣與運用正值分田到戶,這又誤導了不明真相的人。如果分田到戶能使糧食迅速增加,解決吃飯問題,那么新中國成立前上千年的分田到戶史不就早應該解決吃飯問題了嗎?有人說一分田到戶,就使中國人吃飽了飯,這種人不是傻子就是瘋子,或者就是懷有一種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我們只要稍微動一下腦子就會知道這多么幼稚可笑。在成立互助組、合作社、人民公社之前(包括解放初期)上千年的歷史,都是以戶為單位經營單干的,為什么一直沒有解決吃飽飯的問題呢?人民公社之后分田到戶為什么就能吃飽飯呢?因為上世紀七十年代沒有分田到戶前雖然我們吃的不是太好,雖然沒有太多的結余,但那時我們已經吃飽飯了,是因為人民公社時期打下的堅實基礎持續發揮著巨大作用,是因為人民公社時期經濟全面高速發展的慣性使然的結果。根本就不存在“一分田到戶就吃飽飯”的混賬話。說這話實際上也在侮辱我們的祖先低智能,在侮辱那火紅年代的輝煌歷史。
隨著長期的生產實踐,發現這一落后的小農經濟生產模式,與現代科學技術管理格格不入,弊端不斷呈現,主要表現在農民組織難,一些基礎性的農業水利建設需要集體規劃、集體組織農民建設,由于農戶分散,思想不一致,私心作怪,組織農民難于上青天。于是分田到戶以來,不但農田基本水利建設停滯了,相反,原有的設施已年久失修和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嚴重影響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由于分田到戶,大田變小田,大埂變小埂,小埂變無埂,方田變成了燒餅田、油條田。行路難,做田更難,機械實施更是難上加難,原有的農業機械只能閑置、變賣、報廢。即使能有一些機械工作,也只是小型機械作業,作業效率難盡人意,大型機械只能“望田興嘆”“望路興嘆”;農民做田難,由于分田到戶存在著“一戶有多田,東西南北有,一畝分多處,跑功勝做功”,路不好走,機械難作業,現代科學技術在農業中難以得到應用(如集中電排灌、機械運輸、集中防病蟲等),農民各行其是,種植規模化、專業化幾乎是天方夜潭,規模化、專業化水平低造成了農業生產效率長期得不到提高,規模效益得不到提升,勞動力成本偏高,單位糧食成本居高不下,便得農民收益不斷下降,糧食的漲幅遠遠趕不上農業生產物資及其他產品的物資漲幅。由于農業生產效率長期得不到提高,再加上大批糧食通過進口、走私進入中國市場,使得本來就處于低潮的農業,猶如雪上加霜,農民收入長期得不到提高,嚴重影響了農民的種植積極性,造成了現在農村成了“空心村”、“老人村”,青壯勞動力幾乎都外出打工,更為嚴重的是,80年代出生的人幾乎沒有人參加過農業生產勞動,沒有最基本的農業生產知識和技能,長期以往,年青的后代們將失去農業勞動的技能,失去從事受農業生產的愿望,以至最后失去土地,不想再擁有土地,最后會造成農業生產勞動者的嚴重脫節,威脅著我國的農業的生存與發展。由于短期利益驅動,農民由過去的精耕細作到單干的粗耕粗作,大量使用農藥、化肥及免耕栽培,造成了農田、水源污染,田塊土壤板結,地力下降,嚴重影響著土地資源的質量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對現行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看法
面對上述的嚴峻的農業生產形勢,農業發展向何處去,出路在哪里,社會上爭論不休。十八大后,新的中央領導充分認識到小農經濟生產模式已經嚴重阻礙了農業現代化的進程,提出了探索我國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近期又出臺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針對此意見和現行的一些土地流轉的做法,擇其要點談談個人的看法。
1、土地流轉的問題。出于實現農業機械化,專業化,規模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的目的,近幾年來,黨和政府出臺了一些土地流轉方面的政策意見,特別是近期出臺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從出發點上來講是好的。但土地流轉采取什么方式流轉,會不會達到預期的效果呢?筆者認為,流轉不管采取哪種方式,最后流轉的形式都會以資本流轉的面貌出現。采取轉包、出租、轉讓、入股、家庭農場、專業大戶、龍頭企業等形式都必須依附于土地流轉。進行土地流轉,無論出自于農民自愿還是非自愿,流轉土地都得運用資本。隨著允許土地進行大規模的流轉,社會上的閑置資金甚至外資都會大規模地投入到農村土地上來,經營土地。雖然大量的資本下鄉進行土地流轉,使大量的的土地集中在投資者手中,為進行農業專業化、規模化、機械化生產提供了可能。但這將對農民是條萬劫不復之路,對“三農”充滿著隱患與陷阱。為什么是僅僅是一種可能呢?因為資本的本質是追求利潤最大化、效益最大化,根據我國目前的糧食生產形勢,生產糧食的利潤遠遠低于其他任何行業的利潤水平,在國際糧食大市場上更難與之競爭抗衡。且要實現機械作業,前期的平整土地投入也是驚人的。根據價值規律法則,投資者把流轉到的土地不太可能用于農業生產,很有可能投資生產種植其他非糧產品,或者操控土地,待機轉租。只有在投資者有利可圖時,才有可能進行糧食生產的,但這是由市場來決定的,政府也無法干涉承包者的經營權。但無論出現哪種可能,農民的最后結果是一樣的,即農民將長期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失去農民最根本的保障,就會淪為無產者,成為新的待業群體。農民的轉讓費將隨著物價的上漲而逐漸趨向于零,而投資者土地期限越長,增值越大,利潤越高,加劇兩極分化越是不可避免。根據優勝劣汰的原則,土地流轉的結果是土地兼并,土地會集中在少數人手里,就會重走解放前中國幾千年的老路,中國共產黨所進行的土地革命與建設成果將付之東流。
2、農戶間的合作經營問題。合作經營也就是合作化之路,毛澤東時代從單干到互助組到初級社到高級社都是合作社的形式,在當時是成功的,因為當時農民對政府的信任度是比較高的,凡政府倡導的東西,農民都是帶著誠意接受的,更重要的是種田是農民的主業,農民兄弟是想種田種好田的。通過分田到戶三十多年再重復這條路,難度將會加大,由于改革開放以來,人們的整體道德、大局觀念都在下降,互助合作精神缺乏,種田已不在是農民的首選,種田積極性空前下降,自然也不想考慮與他人合作的問題。農民只要一人一家能做的事情,都不愿意與他人合作,即使有親戚、有關系好的愿意合作,他們的田塊也不一定在一起,也難以合作,即使能合作也形成不了規模,難以達到規模化、專業化的要求。這種組織形式至多只能解決一人一戶難辦搭伙才能辦成的事而已。近幾年來,政府倡導鼓勵成立農業合作社組織,從實際效果來看,幾乎是政府搭臺,村級唱戲,造假冊,掛空牌,應付檢查,沒有名符其實的農業合作化組織。也就是說事實已經證明這一方式,在當代中國是很難行的通的。
3、土地流轉依法、自愿、有償的問題。意見中明確規定,土地流轉要根據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但實際操作能不能做到呢?一部分不愿種地,無人種地的農民,會有一部分自愿地讓出土地給他人承包經營,但大多數農民由于忽略長遠利益,往往對土地一次性收入的偏好遠遠強于對土地持久性收入和社會保障的偏好。這看上去是自愿,實際上是一種自愚式自愿,即使一部分人自愿了,但這種方式存在著嚴重的局限性。主要是規模難以成大,田地難以集中成片,要達到規模化、專業化、機械化仍然很難,這種方式無非是解決不愿種地的讓給愿意多種地的農戶,好處僅此而已。長期以往,轉讓方也就逐漸失去農業生產技術,而不在愿意收回承包經營權,看上去是在一定期限內的流轉,實際結果往往是一種潛在的長期流轉,而且這種流轉也會帶上資本經營的烙印,轉讓方將會長期失去土地。但更多的是運用大量資本進行土地流轉,農民不論愿不愿意,資本都會吞噬土地。一方面投資者會利用短期利益利誘農民交出土地,或勾結當地官吏,利用官吏幫其收取土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出面收取流轉農民的土地,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地方政府會迎合上級政府意圖,設法招引投資者,并設法幫其流轉農民的土地,主動促進土地流轉規模,以實現本級政府土地流轉政績。各級政府為了讓農民交出土地會采取各種方法,主要有:在目前種田無效益的情況下,政府、村干部會利用面子、人情、利誘等方法說服一些關系戶讓出土地;一些走出農門或在政府機關工作或在外面事業有成的,他們的收入根本不依靠農田,顧及眼前利益,很容易上當會交出土地,這樣除多少有點轉讓費外,還給了村干部一點面子;有的動用機關干部、兩村干部說明家屬、親屬、朋友讓出土地;有的是通過斷水、斷電、隔離孤立少數不肯交出土地的農民,迫使他們不得不交出土地。所有這些表面上看都是自愿、合法的,實際上都是無奈之舉。當然也有一些家中無勞力、懶惰、目光短淺的農民會交出土地,不管是自愿交出不自愿交出,結果都是農民將會永久性失去土地,所有這些現象決不是本人主觀臆斷,而是目前大量存在的現實狀況。違約用地,違規占地,違法賣地,暴力征地現象的大量存在,可以充分證明,不管農民愿不愿意,只要投資者想征,只要政府想征,逼迫無奈的農民只能交出土地。
土地流轉農民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證,目前存在大量的征地事實已經證明,土地流轉后,農民的根本利益無法得到保證。一旦土地被流轉,農民始終處在被動地位,物價上漲,轉讓費很難漲,即使漲一點農民兄弟也要付出非常大的努力,而且是集體作出的努力,少數人是無人理睬、無能為力的,況且土地的所有權在集體,不在農民,當地政府領導能為農民說話的有幾個呢?常言道‘有錢能使鬼推磨’,農民的弱勢地位隨著土地流轉只會越轉越弱。用資本方式流轉的土地還不如分田到戶保持現狀,因為如此單干雖然不利于實現農業現代化,在維持現有分田到戶制度不變的前提下,至少農民手中會握有自己的一份土地,在深度經濟危機的情況下,農民工返鄉,他們還是農民,還有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土地就形成了對他們的社會救濟和失業保障。
實行土地流轉,必須用資本這一手段才能完成,用資本流轉土地,必然導致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國家無論出臺什么扶農政策,補助政策,受益者都是投資者,農民隨著失去土地將永遠得不到受益和補償。因此農民失去了土地,對農民來說將是一條萬劫不復之路。
4、不改變土地用途問題。近幾年來不少地方探索了不少農業特色基地。他們圈一塊地,起一個漂亮的名字,做幾條水泥路,栽幾棵大樹花草,挖一個水池養幾條魚,卻不見一顆糧食,美其名為“現代農業示范區”、“現代觀光農業”、“綠色農業”等等。除了大量浪費土地外,就是編制一個農業項目騙取項目資金。更多的土地流轉承包戶,很少有人生產糧食,大多數都用于栽種樹苗、建會所、建垂釣中心、建廠房,更有甚者騰地待機轉租經營土地,開發旅游項目。名為流轉土地發展農業,實際上大多數己改變了土地用途。隨著意見的出臺,土地流轉速度將會加快,根據價值規律,流轉到的土地有誰會愿意種糧食,有誰來監督流轉的土地繼續從事農業生產,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呢?長期以往“十八億畝紅線”靠什么來守。
三、農業根本的出路在集體化
在當前中國面臨的國防、能源和糧食三大安全問題中,糧食安全應該居于首位。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國己解決了糧食自給問題,全國人民基本上吃飽了飯。而分田到戶三十多年來,我國糧食對外依賴度卻在不斷增加,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國農業生產效率低下,農民種糧積極性下降,取決于我國面對高昂的國內成本和低廉的進口糧食商品,被迫放棄本國的糧食生產,導致農業生產和食品產銷體系無法獨立,淪為發達國家糧食生產的附庸,從而喪失其主權國家最基本的公共物品—糧食的安全能力。形式不同的土地流轉必將導致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必將導致農業機械化程度低,農業生產力得不到提高。耕地轉用它途也就不可避免,有效的約束土地變更用途的監管機制也難以形成,進而耕地安全就難以保障,而糧食安全的前提則是土地安全。習總書記說:“碗里要裝自己生產的糧食”,只有自己擁有必備的用于生產糧食的土地,只要我們不依靠外國提供糧食,糧食生產才能安全,碗里才能裝自己產的糧食。
分田到戶已經證明了這一生產方式阻礙了農業機械化的實現,土地流轉同樣也是一條不歸路,甚至對農民利益的傷害,或許遠遠超過分田到戶。那么怎樣才能走出農業困境呢?歷史已經給出了答案,那就是走集體化道路。
新中國成立初,雖然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標,但生產條件較為落后,很大程度上處于靠天吃飯的狀態,嚴重制約了農業的發展,制約著社會主義進程和工業化發展。在毛主席的領導下積極指導推動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引導農民走集體化道路,發揮集體合力作用,改變了農業的惡劣條件,通過治水、拓荒、改土優化農業生產條件,通過集體規劃,推了“八字憲法”,改良耕種技術,有效實施精耕細作,發揮集體經濟分工協作的優勢,讓部分勞動力從土地中逐漸解放出來,開展多種經營發展鄉村工業企業,通過發展農村的文化、衛生和其他事業,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通過集體努力,在前三十年完成了宏大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其中修建水庫8.6萬座,塘壩619萬座,根治了黃河、淮河,使黃河“三年兩決堤”成為了歷史,為我國的農業持續穩定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集體化道路,糧食產量逐年提高,在人口翻番的情況下到1976年徹底解決了幾千年的全國人民吃飯問題。在毛主席領導下的集體化道路創造了無數的人間奇跡。在分田到戶體制下特別是在人扛肩挑的年代下,既不能完成龐大的水利建設工程,也不能完成一系列的農業技術的革新。目前農業生產的持續下降,農民農業生產積極性持續受挫,農業生產技術創新持續停滯,農田拋荒現象持續加重,“非農化”土地流轉持續加快就是土地私有化個人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嚴重結果。
當年毛主席在成立人民公社時,他的設想不僅僅是發展農業,而是跳出蘇聯的“集體農莊”模式,積極倡導人民公社要搞“工農商學兵”并批評蘇聯集體農莊只搞農業,不搞工業。1996年毛主席在“五七指示”中再次指出,有條件的農村集體應辦一些小工業,這一指示有力地推動了社隊企業在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的興起和發展。
今天我們每年都在喊要解決“三農”問題,但始終找不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其實,辦法只有一條,這就是集體化的人民公社模式。集體化只能解決某一方面的發展和共同富裕問題,而只有人民公社組織模式才是綜合解決農村、農民、農業問題的根本出路。建國前三十年農業和鄉村工業的發展證明了這一點,改革開放后,南街村、華西村、劉莊村、周莊村等一些走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的成功和取得的輝煌成就,再一次的證明了這一點。雖然他們沒有用人民公社這個提法,但他們實施的體制就是人民公社的模式。相反所有分田到戶的地方,“三農”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農民失去土地,農民成了流浪的農民工,村鎮建設雜亂無章,農民收入難提高,看病貴、上學難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官民矛盾加劇,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增強。如果采用人民公社集體經濟模式,至少可以解決以下問題:農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種地、進廠、經商可以不外出打工了,農民可以常年全家團聚了,農民可以照顧老人和小孩了,可以沒有頭疼的春運和堵車了,農民可以不失業了,可以輕松解決“三農”問題了,農民可以不被剝削了,可以做主人直接或間接參與管理了,婦女、兒童可以安全了,可以不上當受騙了,可以不背井離鄉了,可以利用現代機技術很快平整土地實現農業機械化及現代化了,可以不擔心守不住18億畝耕地紅線,可以吃到放心安全的糧食及農產品等問題了,可以輕松解決違約用地、違規占地、違法賣地、暴力征地了,可以輕松解決農村規劃與建設新農村問題了,可以輕松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了,可以有效防止改變土地用途了,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監管環節和人員了,農民利益長期可以得到保護了,可以不趕農民進城了,社會事業、經濟發展可以實現全面均衡化發展了。而現在所推行的城鎮化建設既不利于人口分布的均衡化,也不利于農民擁有土地的永久化;既不利于經濟發展的均衡化,更不利于農民靠土地生存的保障化,對解決“三農”問題有百弊而無一利。
那么在前三十年的建設中,特別是人民公社時期有沒有失誤,甚至錯誤呢?我想這是肯定的。中國上千年的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和小農經濟,通過改造成為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建立人民公社是農村探索的一條集農、工、商、學、兵于一體的集體化道路,沒有現成的模式、現成的方法,在探索中不可能沒有過錯,不走彎路,走了一些彎路是正常的,是前進中的彎路。在毛主席時代,人們多加指責的無非是“大躍進”的浮夸風,“餓死三千萬”和文革中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大躍進作為一個口號、一個目標本身并沒有錯,錯就錯在歪曲大躍進的本意,不斷浮夸上,那么到底是誰浮夸呢?我也粗粗看了一遍〈毛澤東傳〉,浮夸風后毛主席多次召開會議糾正錯誤,也讀了毛主席寫給三級干部的信,信中可以看出毛主席是堅決反左的,堅決反對浮夸的,是不相信畝產萬斤的,到底是誰進行的浮夸呢?我想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錯誤不是毛主席犯的,重要的不管是誰做的,錯誤在人,而不在集體化制度本身;有人說大躍進時期“餓死三千萬”,三年困難時期因自然災害和蘇聯逼債,吃不飽飯應該是事實,偶爾餓死人也有可能,但“餓死三千萬”是絕對不可能的。現在一些有良知的學者通過一些事實論證駁斥了這一彌天大謊。我們不防用常理來推理一下這一謊言是否成立:假如真是“餓死三千萬”,當時我國有六億人口,也就是說每20人中就有1人死亡,那么每個大家庭中就有一人餓死,我的父輩是從那個年代走過來的人,這么大的事他們肯定知道并且也肯定講給下代聽,但從沒有聽村里長輩們講過此事;假如真是“餓死三千萬”,那么全國應該要有上千個“萬人坑”,全國大規模的開發,為什么至今沒有發現一個萬人坑;假如真是“餓死三千萬”,這天大的事為什么當時沒人說沒人記載,而是在所謂的正確評價毛主席之后,才有餓死一千萬、三千萬、五千萬、七千萬之說呢?且這一消息怎么是先來自美國?假如真是“餓死三千萬”,國民黨、敵外勢力以及反黨反華勢力,他們挖空心思、削尖腦袋、千方百計地找共產黨的錯,找共產黨的茬,這等大事當時他們怎么可能不知道、不報道、不揭露呢?假如真是“餓死三千萬”,當時怎么沒有出現“天下大亂”而是呈現出一片全國人民眾志成城建設社會主義的生動畫面呢?假如真是“餓死三千萬”,短短建國二十七年中國人口為什么能翻還拐彎呢(且六十年代后期已經開始實行計劃生育了)?從人的生理屬性上來說,喝點水也能活一星期,從人求生的本能上講,即使沒有糧食吃,求生的人們也會找一些野菜、樹根、獵物類的東西來充饑呀,決不可能坐在家等死吧;有人說文化大革命到了經濟崩潰的邊緣更是胡編亂造。如果經濟崩潰了,在文革的十年為什么經濟增長速度都在二位數,為什么以“二彈一星”、“新的四大發明”為代表的高端科學技術和大型工程項目都來自于文革,為什么文革在陡峭的山壁上能創造出象“紅旗渠”這樣的人工天河的奇跡呢?為什么毛主席逝世前后三年全國4次普調工資呢?為什么沒有人看不起病、上不起學、找不到工作呢?我們不能犯機會主義的錯誤,不能把一個好的制度由于在執行中出現的偏差或過激行為,用這個偏差和失誤來全盤否定他,這不符合馬克思主義辨證法,也不是科學的態度。假如一個車技不熟練的人開了輛寶馬車意外出了車禍,造成車毀人亡,我們能說寶馬車還不如自行車嗎?管理本身就是動態的,根據發生的新問題、新情況,不斷的改進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及措施。沒有完美無瑕一勞永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不能因為我們在管理中產生的失誤來歸結了體制本身,不能因為走了一點彎路,產生一點失誤,就抹去我們所取得的輝煌成果以至去全盤否定那個時代。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所走過的路,難道就沒有問題、沒有彎路、沒有失誤嗎?從“改革”到“深化改革”到“頂層設計”到“改革要殺出一條血路”到“不改革死路一條”到“改革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不竭的動力”,所有這些不正說明了改革以來出現的問題和錯誤就從沒有間斷過嗎?社會主義建設如同人一樣,從出生到幼、兒童到青少年到成年,有著自然發育成長的過程,社會主義建設同樣也有一個不斷積累經驗,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的過程。再說建國初,農民兄弟幾乎都不識字,管理、技術、人才都很缺乏的情況下,因管理不到位,人才不到位,發生失誤不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嗎?本人所在的生產隊,當時生產隊正、副隊長都是文盲,要兩個文盲帶領上百號人組織農業生產能不失誤嗎?我們不能因個人管理不到位,因為農民本來的文化素質低,缺乏專業技能,而來否定這個制度本身。如果解放初,中國人民的文化技術技能有1976時的水平,那么我們的管理水平肯定又能上一個新臺階,建設社會主義就會大大增加許多有用之才,我們就會少走多少彎路,減少多少失誤。在人民公社體制下,如果我們不斷改進管理方法和工作方法肯定會少走彎路,甚至不走彎路。話說回頭,在公有制下,在集體制度下,即使我們方法措施不得當,可以很簡單的把他改正過來,在私有制下,走錯了路就不能輕而易舉的改得過來;在集體制度下,我們做規劃、執行政策是可以不打折扣的,在私有制度下,做規劃就會涉及到許多矛盾和賠償問題,執行政策時,做事的時間跨度和難度是遠遠超過集體制度下的,比如農田規劃做一條機耕路,只要一家農戶不愿意,這條路就做不起來;在公有制制度下,可以發揮分工協作,各盡其才的作用。集中力量辦大事,在私有制制度下,友好協作難,人盡其才更難,就不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就難以辦成大事;在集體制度下,能做到公正、公平,共同富裕,私有制度只能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公正公平更是無從談起。所以只有在集體化道路上,才能解決當前農業問題,只有重新建立人民公社模式的制度,才能徹底解決“三農”問題,建國前三十年取得的成果和現在的華西村、南街村、周莊村等走集體化道路的成功范例給了我們最好的答案。所以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仍是中國當前和未來穩定發展的必然選擇。
中國共產黨既所以能取得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的勝利,就是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擁有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的偉大智慧,擁有知錯就改的政治勇氣和高尚品德。通過前三十年起點和終點狀況和后三十年起點和終點狀況的比較,通過許許多多分田到戶式“小崗村”和走集體化道路的“大寨村”、“華西村,”、“南街村”、“周莊村”、“劉莊村”等比較。我們應該敢于面對現實、敢于對比分析、敢于發現問題、敢于承認問題、敢于改正問題。我們不要放棄現成的、已經證明是正確的陽光大道不走,而偏要去大膽的試、大膽闖那些已經被歷史淘汰了的狹小的私有化小路;不要繞著現成的大橋和輪船不走,而非要去摸著石頭過河;不要忘記我們黨的根本宗旨是為人民服務為大多數人服務,而不要昧著良心為人民幣服務為少數人服務。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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