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藏在殯儀館里的尸體,舌頭、喉軟骨、胃等器官竟然神秘失蹤?那些失蹤的尸體器官真的關乎死者的死亡真相?昨日,瓦房店市法院公開審理了這樣一起國內罕見的“殯儀館尸體器官失蹤案”,記者直擊了整個庭審過程。
尸體器官失蹤 家屬索賠26萬
昨日早晨,瓦房店復州城鎮79歲老人郭兆學和他的代理律師來到瓦市法院,不到9時,審判廳大門打開,兩人在原告席上落座,神情肅穆。而在被告席上,是瓦市復州殯儀館的有關負責人和代理律師。
9時整,這起國內罕見的“殯儀館尸體器官失蹤案”正式開庭。原被告雙方圍繞尸體器官是否失蹤以及尸體器官丟失是否會造成證據滅失,最終無法確認死者死亡真相這兩個焦點問題展開辯論。原告郭兆學的代理律師訴稱,2002年1月20日,郭兆學38歲的女兒郭偉突然死亡,其尸體放在復州殯儀館保存,雙方簽訂了有關合同。后來,郭家人發現,郭偉尸體的部分器官失蹤,其中包括舌頭、喉軟骨、舌軟骨、食管和胃。
在郭家人的眼里,失蹤的那些器官不僅是郭偉身體的組成部分,還是揭開她死亡真相的關鍵證據。他們認為,因為殯儀館將郭偉尸體的器官弄丟了,才導致女兒沉冤難雪。所以,郭家人要求復州殯儀館賠償誤工費、精神撫慰金、已故女兒贍養費等費用總計近26萬元,其中精神撫慰金10萬元。
殯儀館舉證稱 法醫提取器官
殯儀館方面則有不同說法,他們辯稱,郭偉死后,郭家人曾要求瓦房店公安局法醫對其尸體進行尸檢,并提取了尸體的很多器官,其中包含舌頭、喉軟骨、舌軟骨、食管和胃,為此,殯儀館方面還當庭提供了一系列證據,進行佐證。另外,按照當初的合同約定,尸體存放費用不足,喪戶家屬應在5日內續交費用,如果超期,殯儀館可按棄尸處理。而直到如今,郭偉尸體仍然存放在殯儀館里,截止到2005年7月20日,郭家已經拖欠殯儀館9萬余元的尸體存放費。
在庭審現場,說起女兒的意外死亡,郭兆學老人多次失聲痛哭。上午11時左右,庭審結束,雙方沒有達成調解。
質疑女兒死因欲做二次尸檢
休庭后,郭兆學老人接受了記者采訪。雖然事隔五年,但提起女兒的死,老人記憶猶新。2002年1月20日,女兒郭偉突然死亡,據其丈夫稱,她是服毒自殺的,郭家人對這一說法表示懷疑。同年1月22日,瓦房店公安局對郭偉尸體進行第一次解剖檢查,結論為服毒死亡,對這一鑒定結論,郭家人仍不能接受。同年6月25日,當中國刑警學院法醫學系幾位專家受瓦房店市公安局委托,趕到復州殯儀館準備再次尸檢時,變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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