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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火哥你好!

一連幾天你在信箱里回答網友問題,都是涉及對十八屆六中全會的新理論、新觀點、新論斷的耐心輔導,感到很解渴。我還注意到,《準則》明確提出:“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對這個問題應該怎么理解呢?謝謝!

某部政治部 趙仁明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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