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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百萬富翁們,在芬蘭開車一定要了解這里的交通法。

芬蘭:富豪被開5.4萬歐元超速罰單

據BBC報道,一位名叫Reima Kuisla的商人因為在限速80公里/小時的區域以103.4公里/的速度行駛,被處以5.4萬歐元超速罰款,約合36.3萬元。

在美國,如果罰單超過100美元,大多數人就覺得挺心痛的,但是在芬蘭,超速罰單是根據違章者的日常收入計算。芬蘭當局查看了違章的Kuisla2013年的納稅申報單,發現這家伙2013年賺了650萬歐元。在這個數字的基礎上,Kuisla被罰了5.4萬歐元。

收到罰單的Kuisla十分痛苦,控訴芬蘭這個國家讓某些人的日子太難過,他在Facebook上發了一封帖子,為了表示自己心中的憤恨,其中文字全部為大寫。

“十年前我還沒認真考慮過出國。芬蘭簡直讓某些人高收入和有錢階層沒法活了。”

大多數國家實行的是累進稅制,在這種制度下有錢人繳納的收入比例比中產階級和窮人更高,芬蘭的刑法碰巧也是累進制。

芬蘭內政部特別規劃顧問Erkki Wuom在2001年對《華爾街日報》說“這就是北歐的傳統。我們的稅率執行的是累進制,處罰制度執行的也是累進制。所以你賺的越多,你繳納的也越多。”

雖然5.4萬歐元看上去是很大一筆錢,可和這位Kuisla先生的申報年收入一比,只占到0.83%。如果按照普通美國人5萬美元的年收入計算,這個比例也才相當于415美元——雖然按照美國標準確實高了,但還不至于家破。考慮到高速公路超速駕駛員和周圍人的生死,罰單再高,主管部門也不會說不收就不收了吧。

芬蘭認為高價罰單對于有錢人來說完全支付得起。雖然5.4萬歐元可能會激怒有錢人,但確實是確保了有錢人同其它人遵守同樣規則,這樣做是為了讓某些人無法享受特殊照顧。

芬蘭:富豪被開5.4萬歐元超速罰單

2014年1月 Mic報道,沃爾瑪的女繼承人Alice Walton至今為止已經制造了一系列酒駕車禍,而她非但逃脫了懲罰和服刑,而且所有對她的指控都一筆勾銷。

根據1998年《洛杉磯時報》發布的證詞,Walton當時覺得法律拿自己完全沒有辦法,所以向一輛SUV發起報復,面對指控她酒駕的警察,她是這么說的:“你知道老娘是誰么你?你知道老娘我姓什么么?”

有錢人付得起罰金可以任意妄為,沒錢的窮人違章如果支付不起罰金只能進監獄。5.4萬歐元的罰單雖然看著數額巨大,但比起坐牢還是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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