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通訊和即時通訊的對決
周鴻祎說:三年前當Twitter剛起步不久他便感覺到了,這玩意做下去將來可能顛覆點對點通訊,那么,這種顛覆是從哪里走來的,又可能走向哪 里?百科關于twitter的概念,定義其為即時信息的變種,而這篇是從email、IM的起源來分析微博客這種變種即時信息可能的發展走向:從顛覆即時通訊到顛覆一切通訊!
電子郵件信息從a@c.com發出,到b@d.com接收,依次經歷了三次基本中轉過程:a用戶→c網站服務器→d網站服務器→b用戶
即時通訊信息從a發出,到b接收,要簡單一步:a用戶→網站服務器→b用戶
但是對于用戶來說,無論是電子郵件還是即時通訊,都是信息從點到點的傳輸,這里不得不提起IM的發展史,如果沒記錯,在2005年底前后,MSN、雅虎通等一大批即時通訊服務先后宣布互通互聯,當然在中國,騰訊對此斷然拒絕,假如騰訊加入了這場互通互聯,那么今天即時通訊也會像電子郵件通訊一樣,要依次經歷同樣三次中轉,并由此帶來一些相關的新通訊協議問題。
百科上twitter的基本概念是即時信息的一個變種,請注意,是“即時信息”的變種。今天,有關微博的新聞鋪天蓋地,我們再說微博顛覆了傳統的點對點通訊,已經不算特別稀有的見解了。但是,我們可能有必要來探討一下這個通訊規則究竟顛覆在哪里,這對于通訊規則未來可能存在的進一步變化前瞻性預測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對于電子郵件服務,協議的必要性源自于不同服務器之間互通互聯的要求,而普通用戶對于這些并不想知道,最終我們最直觀的感受就只剩下點→點的通訊,即時通訊一樣如此,用戶與服務器之間的數據傳輸完全是幕后過程,縱然不同即時通訊服務之間實現了互通互聯,用戶的操作方式仍然不會變,換而言之,所謂顛覆了傳統點對點通訊規則,所顛覆的最終必須表現為用戶看得見摸得著的操作方式。
我們知道,@規則是以twitter為首的微博客的基本通訊規則,這跟以QQ為代表的即時通訊看似截然不同,但其實有本質的相似,@username 實際上可以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表示發送信息的符號@,一部分是發送的對象,對比QQ,實際上不過是以一個簡單的符號替代了打開一個新窗口來發送信息的操作過程。
以此來看,微博全新的@通訊規則,對傳統通訊的顛覆,是因為他重新定義了用戶的操作方式,而背后的本質是從任何人到任何人通訊權限的突破, 即開放顛覆了封閉。
上面的結論似乎是一個毫無新意老生常談的話題,至少到目前為止,人們對于@規則的誕生從不吝惜贊譽, 但我們忽視了一個看此起來相當次要的問題,在@規則劃時代誕生的同時,@符號的采用,相反,是互聯網發展史上的失誤選擇。
為什么這么說呢?
讓我們回到電子郵箱話題,一個完整的電子郵箱格式如yueshif@google.com,yueshif代表了目標人名字,google.com代表目標地址,這跟古時候的“飛鴿傳書”、“千里飛騎”,以及現在的郵局通信的基礎規則是一樣的,至少需要一個地址以及收件人名字,才可能精準定位,將信息無誤的送達,二者缺一不可。
但是我們知道,一只鳥一次傳送一封不足一重的紙張信件跟傳送幾斤重的信物是不一樣的,由于鴿子的承載能力有限,送幾張紙比送幾斤重的信物的速度要快得多,失敗的概率也要小得多,甚至包括信物的裝載卸載過程都會有很大的時間差距,于是產生了傳輸性能的差異。這一現實問題到了互聯網上仍然存在,由于電子郵件的傳輸數據量一般較大,而互聯網發展之初,服務器硬件和技術支持都還比較初級,電子郵件的到達通常有一定的延遲,造成這種延遲的另一個客觀原因是不同服務器之間的通訊的不確定性,結果在當時,即時性相當的差。于是,在電子郵件之后,即時通訊流行了,從這簡單的追溯中,不難看出,即時通訊能夠大行其道,一方面是當時客觀歷史條件影響的結果,另一方面跟電子郵件需要信息在不同服務器中轉這個多余過程有關。
由此來看,即時通訊實際上是對電子郵件通訊規則的顛覆:一方面通過限制更小的數據傳輸量來提升傳輸性能,另一方面去掉了不同服務商之間中轉這一多余過程。
既然如此,那么在這里,我大膽假設:假如今天的互聯網沒有即時通訊,只有電子郵箱,我們能做的事會變少嗎?
我認為不會,也許十年前會,五年前會,但今天,由于硬件,技術,各方面的客觀條件大幅提升,各大電子郵箱服務性能的改善,信息通過電子郵件系統從一個用戶傳到另一個用戶跟通過即時通訊系統從一個用戶傳到另一個用戶傳輸性能上已經沒有什么本質區別,都是點對點的通訊!我們完全可以在郵箱里面像QQ那樣暢快的聊天,只不過大部分人用QQ聊習慣了而已。
如果你也認為上面沒什么邏輯問題,那么一個反面的結論就不特別有啟示意義了:假如今天的互聯網少了電子郵箱,只有即時通訊,我們能做的事一樣不會變少!
現在,眾所周知,微博這類變種的即時信息正大行其道,顛覆了傳統的點對點的通訊。
那么綜上所述,是不是可以得出這么一個結論:微博不但有潛力顛覆QQ,也有潛力決定電子郵箱的興衰。
根據百科的記載,有關電子郵件的起源,Tomlinson當年選擇”@”符號作為用戶名與地址的間隔,是因為他覺得這個符號比較生僻,不會出現在任何一個人的名字當中。那么這一選擇意味著兩點:其一,@只是一個符號,它會成今天電子郵箱格式符號,純粹取決于Tomlinson的個人選擇,他完全可以選擇&、#、!、¥這些其他的生僻詞作為替代。其二,Tomlinson如果當時選擇不要任何符號,格式里去掉了域名地址,那么,最先誕生的通訊工具不是電子郵件,而是即時通訊。
類似的選擇,到了twitter一樣存在,當twitter確定了以某個符號來作為新的功能規則時,我想,他們之所以最終選擇了@這個符號很大的一個原因是由于@這個符號在鍵盤上相當優良的位置,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一功能的推出是革命性的,但似乎也由此留下了一定的后遺癥。
首先,電子郵箱誕生時Tomlinson之所以選擇@,首要的選擇原則是符號要生僻,既不能是字母、數字,也不能是. 符號,這樣,才不會帶來識別性問題,只要這個符號出現,就意味著前面是目標用戶名,后面是目標域名。而當twitter 選擇時,實際上選擇環境已經略有改變了,正因為有了Tomlinson的選擇,@早已經不再算是一個生僻符號了。
舉例一段簡短微博:測試下,@yueshif@gmail.com
很顯然,上面表達的本意是@符號+一個電子郵件地址,但似乎也可以以為是 @yueshif+@gmail+.com三部分組成,正因為@符號有雙重定義,在類似情況下,微博服務器就必須要作出不必要的識別過程。
其次,無論是傳統的電子郵箱、即時通訊,還是新生的微博,本質都是點→點的信息通訊。那么,一個超前的問題出來了,一個微博客賬號是一個點,一個QQ號是一個點,一個電子郵箱是一個點,既然都是點到點,那么信息的傳輸路徑為什么不可以從微博的某個點發出,而在電子郵件的某個點接收呢?
由此來看,即使是以開放性顛覆傳統通訊為代表的微博,其開放性仍然存在局限性,互聯網通訊規則的革命仍然沒有完成,仍然存在進一步變化的可能。
在這里,我順表提到一個等式:通訊=傳輸。
傳輸文件=傳輸(概要提示+文件(夾))=傳輸(實體+信息)→if 實體=空時,then 傳輸文件=傳輸信息
目前而言,新浪微博只支持文字、圖片、視頻、音樂,而電子郵件支持文件,但我們知道,如果兩種截然不同的服務背后的本質理論上相等,那么,以微博為代表的全新通訊跟以電子郵件為代表的傳統文件傳輸必然會出現重疊、融合,也就是說,邏輯上微博支持文件是遲早的問題。
現在進一步的問題變成了,微博和電子郵件互通互聯的問題。
來看兩段簡單的字符 段:&yueshif@gmail.com &越石父@sina.com.cn
這兩串字符的意思依次有三:
1. 假設微博以&替代@作為通訊符號,那么,不存在跟電子郵件符號撞車的多余識別問題,用戶理解起來也更自然。
2. 微博用戶 需要了解的通訊協議有三:&yueshif@gmail.com表示著將信息同步發往地址為yueshif@gmail.com的電子郵件用戶, 而當不存在代表電子郵件的@符號的時候,&yueshif的作用就等同于目前的@yueshif,而當不存在&時,則意味著只是寫出電子 郵件地址的文字而已。
3. 電子郵件用戶需要了解的通訊協議也有二:&越石父@sina.com.cn代表著將郵件以文件附件的形式發送到新浪微博一個叫越石父的用戶,而當不存在&符號時,便只是發送到新浪郵箱而已。
如此,&符號和@符號各自代表了微博和電子郵件兩大系統的通用符號,由于符號不相同避免了定義混淆,兩大系統之間的互通互聯便消去了最直觀的阻礙,這對于微博版圖的進一步擴展衍生而言可能是一個影響深遠的革命。由此來看,twitter選擇@符號并不那么完美,相反,這是互聯網發展史上的一個可大可小的失誤。
作者:越石父,作者電子郵件:yueshif(a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