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艦 驅逐艦是以導彈、魚雷、水雷及艦炮為主要武器,具有多種作戰能力的中型水面艦艇,是海軍的傳統艦種之一,也是海軍裝備數量較多、參戰機會最多的一種艦艇。現代驅逐艦的排水量為2000~8500噸,多數在3000噸左右,航速30~38節。武器裝備以導彈為主,并配載直升機,其使命任務多種多樣,有綜合型,也有單一用途型。綜合型一般能執行防空、反潛和反艦等各種任務,而單一防空型則配以較強的艦空導彈和艦炮武器,以及較先進的對空警戒及偵察設備,主要擔負艦艇編隊內的區域防空任務,單一反潛型驅逐艦則配有較先進的反潛探測及攻擊設備,并載有1~3架直升機,主要擔負艦艇編隊的反潛作戰任務。單一反艦型驅逐艦還配有較強的反艦導彈、對地攻擊導彈和艦炮,主要擔負對水面艦船及岸基目標的攻擊任務。因此,驅逐艦是一種能執行防空、反潛、反艦、對地攻擊、護航、偵察、巡邏、警戒、布雷、支援等多種作戰任務的一種艦艇。 驅逐艦本身的定義及概念近百年來發生了重大變化。19世紀中期以后,人們把裝有魚雷的400~1500噸級艦艇叫做雷擊艦; 1893年英國建成“漢科克”號之后,又將其稱為魚雷艇驅逐艦,這便是第一次出現驅逐艦的概念;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英國建成能率驅逐艦群進行作戰的驅逐領艦,結果到60年代這一名稱又被廢棄,就連美國建造的第一艘核動力驅逐領艦“班布里奇”號也不得不改稱為巡洋艦;戰后以來,由于導彈武器廣泛裝艦,又出現了導彈驅逐艦的概念。 驅逐艦是一種歷史悠久、用途廣泛的中型水面艦艇,它的早期發展經歷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初始發展階段。19世紀60年代以前,人們發明了一種用水雷作為攻擊武器的艦艇,稱作水雷艇。這種艇將水雷或炸藥捆綁在長長的撐竿上或拖曳于艇后,以觸及敵艦使之重創或沉沒。1868年世界上第一枚魚雷問世之后,便很快裝艇使用,因而出現了小輕快猛的魚雷艇,對大型軍艦形成了很大的威脅。到1890年,世界上主要海軍國家已建成800余艘魚雷艇,這迫使大國海軍必須認真考慮對策。于是,英國于1893年建成世界上第一批遠洋魚雷艇。這種艇分別命名為“漢科克”號和“霍納脫克(又分別譯為“哈沃克”號和“大黃蜂”號),排水量240噸,航速27節,艦上裝有3座魚雷發射管和4門艦炮,是當時最快的戰艦。這種魚雷艇的克星曾稱作魚雷艇驅逐艦,有的還稱作雷擊艦或驅擊艦,但比較一致的稱呼還是叫做驅逐艦。 第二階段是發展階段。最早的驅逐艦是以蒸汽機為動力的,它體積大,效率低,機動性差,攻擊能力弱,所以到1899年就被蒸汽輪機所取代,使航速提高到30節,排水量增至1000多噸。當時,驅逐艦已具備了隨艦隊遠洋作戰的能力,所以,在1905年的對馬海戰中,日本驅逐艦便用魚雷擊沉俄國4艘軍艦。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驅逐艦已成為艦隊的重要作戰力量,所以當時又將驅逐艦稱為艦隊驅逐艦。兩次世界大戰期間,五國海軍于1922年簽訂的華盛頓條約,對航空母艦、戰列艦及重巡洋艦的噸位和數量進行了限制,從而為驅逐艦的發展提供了時機,導致驅逐艦越造越大,航速越來越快。二次大戰前,驅逐艦排水量增至2000噸左右,到大戰結束時,已達3500噸左右。航速也相應增至35~40節,成為最快的戰斗艦艇。驅逐艦的武器配備也逐漸增強,魚雷發射管由單管發展為雙聯,甚至五聯裝,艦炮由1~2門75毫米炮增至3~6門130毫米炮,作戰威力有很大提高。二次大戰中,各參戰國投入的驅逐艦總數達1800艘之多,主要擔負反潛、防空、護航、偵察、魚雷攻擊和火力支援等任務,成為海上多面手。 戰后以來,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驅逐艦的傳統概念已發生了巨大變化,其主要特點是:噸位增大。由二戰末期的3500噸增至8500噸,一般均保持在5000噸左右,這樣一來就和輕巡洋艦沒有什么大的區別了。動力裝置更新。1962年,美國建造的世界上第一艘核動力驅逐艦“班布里奇”號服役,它的核動力裝置可確保該艦繞地球航行16圈而不用更換燃料。此外,燃汽輪機和各種復合動力裝置也應運而生,使驅逐艦的加速性和續航力有很大改善。武器配備多樣化。驅逐艦一改過去那種以魚雷和火炮為主的狀況,轉入以導彈為主的配置模式,除裝備艦空導彈、艦艦導彈和反潛導彈外,還裝備對地攻擊的“戰斧”巡航導彈和高性能反潛自導魚雷。廣泛攜載直升機。現代驅逐艦一般可攜1~2架直升機,個別能攜3架直升機,其主要作用是反潛作戰。 護衛艦 護衛艦是以導彈、火炮和反潛魚雷等為主要武器的輕型水面戰斗艦艇,其主要任務是為艦艇編隊擔負反潛、護航、近海巡邏、警戒、偵察及登陸支援作戰等任務。 護衛艦和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一樣,也是一個傳統的海軍艦種,是世界各國建造數量最多、分布最廣、參戰機會最多的一種中型水面艦艇。 早在16~17世紀,人們就把三桅武裝帆船稱為護衛艦。18世紀,法國建造了雙層甲板的三桅輕型護衛艦;英國建造了第一艘排水量671噸的“南安普敦”號護衛艦,裝備火炮32門;美國建造了第一艘護衛艦“合眾國”號,裝火炮74門。19世紀中期以后,蒸汽機開始裝艦使用,使護衛艦的排水量有所增大,航速也有很大提高。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潛艇橫行海上,對協約國艦船形成嚴重威脅。為了保護海上交通線的安全,英、法、俄、美等國開始大批量建造護衛艦,為海上運輸船隊護航。當時英國建造的護衛艦已達1000噸以上,航速16節,具有較強的遠洋作戰能力。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潛艇采取“狼群”戰術,又使盟國艦船連連受挫,為了保衛海上交通線暢通無阻,各國海軍又開始大力發展護衛艦,戰爭中共建2000余艘,其中僅美國就建造了565艘,英、美、法、德、意五國建造的護衛艦就達1800艘。英國護衛艦當時已達 1500余噸,航速18~20節,具有較強的防空和反潛能力,續航力也有很大提高。 二次大戰以后,護衛艦除主要為大型艦艇護航外,絕大多數國家都用于近海警戒、巡邏或護漁護航。70年代以后,護衛艦開始裝備導彈和直升機,因此出現了導彈護衛艦的概念。同時,為了滿足第三世界國家200海里的經濟區內護漁護航及巡邏警戒的需求,還發展了一種小型護衛艦,排水量在1000噸左右,武器以導彈為主。此外,還有一種噸位更小,通常只有幾十至幾百噸的護衛艇,用于沿海或江河巡邏警戒。 現代導彈護衛艦是一種能夠在遠洋機動作戰的中型艦艇,滿載排水量一般為2000~4000噸,個別已達4900噸,航速30~35節,續航力4000~7500海里。主要武器是導彈、魚雷、火炮等,一般均可攜1~2架反潛直升機。根據武器配備情況及所執行任務的不同,護衛艦可分為多種類型,如防空型、反潛型、反艦型等。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護衛艦是英國的22型“大力”級護衛艦的第3批艦,達4900噸,比一般驅逐艦還要大。“大力”級裝有8枚“魚叉”反艦導彈、1座115毫米主炮、4座30毫米防空炮和1套“守門員”近防武器系統。此外,還裝有2座六聯裝“海狼”艦空導彈發射裝置、2座三聯裝反潛魚雷發射管和2架“海王”反潛直升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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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10 Sun 2017 21:43
護衛艦與驅逐艦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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