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開放-封閉”
隨著軟件系統的規模不斷增大,軟件系統的維護和修改的復雜性不斷提高,這種困境促使法國工程院院士Bertrand Meyer在1998年提出了“開放-封閉”(Open-Close Principle,OCP)原則,這條原則的基本思想是:
Open(Open for extension)模塊的行為必須是開放的、支持擴展的,而不是僵化的。
Closed(Closed for modification)在對模塊的功能進行擴展時,不應該影響或大規模地影響已有的程序模塊。
換句話說,也就是要求開發人員在不修改系統中現有功能代碼(源代碼或者二進制代碼)的前提下,實現對應用系統的軟件功能的擴展。用一句話概括就是:一個模塊在擴展性方面應該是開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應該是封閉的。
從生活中,最容易想到的例子就是電腦,我們可以輕松地對電腦進行功能的擴展,而只需通過接口連入不同的設備。
開放-封閉能夠提高系統的可擴展性和可維護性,但這也是相對的,對于一臺電腦不可能完全開放,有些設備和功能必須保持穩定才能減少維護上的困難。要實現一項新的功能,你就必須升級硬件,或者換一臺更高性能的電腦。以電腦中的多媒體播放軟件為例,作為一款播放器,應該具有一些基本的、通用的功能,如打開多媒體文件,停止播放、快進、音量調節等功能。但不論是什么播放器,不論是在什么平臺下,遵循這個原則設計的播放器都應具有統一風格和操作習慣,無論換用哪一款播放器,都應保證操作者能快速上手。
2.如何遵守開放-封閉原則
實現開放-封閉的核心思想就是對抽象編程,而不對具體編程,因為抽象相對穩定。讓類依賴于固定的抽象,這樣的修改就是封閉的;而通過面向對象的繼承和對多態機制,可以實現對抽象體的繼承,通過覆寫其方法來改變固有行為,實現新的擴展方法,所以對于擴展就是開放的。
1)在設計方面充分應用“抽象”和“封裝”的思想。
一方面也就是要在軟件系統中找出各種可能的“可變因素”,并將之封裝起來;
另一方面,一種可變性因素不應當散落在多個不同代碼模塊中,而應當被封裝到一個對象中。
2)在系統功能編程實現方面應用面向接口的編程。
當需求發生變化時,可以提供該接口新的實現類,以求適應變化。
面向接口編程要求功能類實現接口,對象聲明為接口類型。在設計模式中,裝飾模式比較明顯地用到了O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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