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卷 世界古代前期政治史
作者:史仲文,胡曉林
(2)母系氏族公社的發展
大約在距今六七千年前,人類社會開始跨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這就是中石器時代,即蒙昧時代的高級階段。中石器時代的文化遺跡,主要有歐洲的阿齊爾文化和馬格爾莫斯文化,非洲的卡普斯文化,以及中國河南許昌的靈井文化。這一階段的勞動工具比以前有了很大改進,弓矢和細石器的出現,成了中石器時代的標志。勞動工具的更新、生產力的提高,使母系氏族公社經過了一個發展時期。正如恩格斯所描出的那樣,"氏族在蒙昧時代中級階段發生,在高級階段繼續發展起來。
①婚姻制度及其社會關系。中石器時代的族外婚姻制度有了很大的發展,大部分地區都由群婚形式轉變成了對偶婚。當時的對偶婚還極不穩定,這種對偶家庭也還很脆弱,雖已具有某些經濟功能,卻沒有獨立的家庭經濟,并未形成社會的基本細胞。在對偶婚初期,夫妻雙方各住在自己母方的氏族中,各自同本氏族保持著緊密聯系,孩子只屬于母方氏族,沒有自己支配的財產,母系氏族公社依然是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
在中石器時代,生產工具的進步,生產力的發展、財產的增多,使社會組織愈來愈趨向穩定,氏族公社作為社會基本單位的地位更加鞏固。人們已經有了貯存食物的可能,用不著如以前一樣因找不到食物而不斷四處遷移。這時盡管還未進入完全定居的村落階段,但有關研究認為,氏族公社可能已經有定居而成村落的某些萌芽。
公社氏族成員統一從事集體勞動,這只是一種僅限于大家共同對付相同類型工作的簡單協作,還沒有出現任何社會分工。此前便開始存在的因性別和年齡不同而出現的自然分工,在這一階段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并貫穿于整個氏族制度的發展史。通常氏族成員被分成四組:小孩、老人、成年婦女和成年男子,分工各有不同。這種自然分工的存在,并沒有造成不同性別和不同年齡之間的不平等。婦女同樣享有崇高威望和突出地位,但男子與婦女的地位是平等的,他們都各自從事著自然分工不同卻意義相同的有益勞動,共同生存于集體之中。同樣,老人和孩子在氏族內部受到尊敬和愛護。氏族內部實行集體主義的生產原則和消費原則,氏族既是集體生產成果,又是個體生產成果的最高所有者。
氏族的管理是在原始的民主原則的基礎上進行的。由最高權力機構——全體成年人會議決定氏族各方面的重要問題,并選舉或撤換酋長。酋長是氏族的領導者,通常由經驗豐富的婦女擔任,管理氏族各項事務。酋長的權力建立在個人威望和大家尊敬的基礎之上,雖沒有任何法律保障,但卻是任何人不能隨意侵犯的。酋長代表氏族監督每一個氏族成員的言行,并懲罰違反氏族準則者。母系氏族公社的這種權力結構,在本質上與階級社會中的國家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對此,列寧曾作過如下概述:在與現代文明人類相距幾千年的原始社會里,"還看不見國家的標志。我們看到的是風俗的統治,是族長所享有的威信、尊敬和權力,這種權力有時是屬于婦女的——那時婦女還不像現在這樣處在無權的被壓迫的地位——但是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什么分化出來管理他人并為了管理而經常一貫地掌握著某種強制機關即暴力機關的特殊集團……"早在母系氏族公社初期,族外婚制的產生就實際上"必須開始于兩個氏族",氏族公社不可能單個地存在,兩個互相通婚的氏族便導致了部落的最初萌芽。當時部落內部氏族公社之間的關系一般僅限于彼此通婚,部落還不是一個穩定的統一整體。到中石器時代,長期穩定的通婚才使部落內部氏族之間的相互聯系逐步鞏固并復雜起來,出現了經常性的物品交換和經濟協作。部落已有自己的名稱、領土、方言和文化習俗,但一般還沒有部落自治機構和部落首領,基本不具備作為一個社會權力共同體的特征,其作用仍不如氏族顯著,氏族公社的權力作用在社會生活占著明顯優勢。
②道德觀念與宗教。對偶婚的產生,使過去群婚時代的各種傳統觀念和習俗逐漸被對偶婚制的觀念和習俗所取代。如有的人類學家認為早在北京人時代就有食人之風,古人化石中如在德國發現的埃林斯多夫頭骨和在南斯拉夫發現的克拉皮納頭骨,都被認為是由于吃人的目的而被用暴力打死的。到中石器時代,隨著食物的增多,不僅這種殘忍現象已漸消失,而且老人作為富有經驗和對氏族有貢獻的人,已越來越受尊敬和照顧。
早在氏族公社的最初階段,人們對自然界就已經產生了模糊的神靈觀念。原始人類對自己的身體構造毫無所知,不理解生與死的區別,相信活人和死人都有靈魂,而且認為自己身體之外的自然萬物也同樣具有靈魂。在原始人類的宗教觀念中,萬物有靈是最早的一種,它隨著人類抽象思維的發展而變化,成為一切宗教的一個組成部分。世界上社會發展最緩慢的一些原始部落,如塔斯馬尼亞人、澳大利亞人和火地人等,都相信萬物有靈。在萬物有靈論產生的基礎上,中石器時代的拜物教和巫術也相應出現,人們給自然萬物賦予神奇的特征并加以崇拜,當自然界的一些現象偶然與人的主觀愿望巧合時,人們更是錯誤地以為人可以按自己的愿望采用某種術行影響自然或他人,致使巫術得以廣泛傳播。
同樣,氏族公社初期就已萌芽的圖騰崇拜此時也得到很大發展。圖騰主義宗教認為,每一個氏族都有自己的圖騰,圖騰是自己的共同祖先和保護神。圖騰的強大或衰微,分別象征氏族的強大與衰微。一般說來,氏族的圖騰多系某種特定的動物、植物及其它無生命物品或某種自然現象。例如,大洋洲的毛利人在住宅門前的柱子上雕刻蛇、魚、鳥等動物作為圖騰,日本的阿伊努人和西伯利亞的一些氏族以熊為圖騰,奧斯蒂亞克人也把熊當作圣獸加以崇拜。氏族的名字多以圖騰動物為名,如大洋洲巴布亞人、斐濟人和馬克薩斯人等的氏族都以自己的圖騰命名。中國的氏族以動物命名的也很多,如黃帝的氏族有蟜(jiǎo 古書上說的一種毒蟲:“蚑[qí]、~、螻、蟻聞之,拄喙而不能前。”)氏,神農的氏族神龍氏,堯的氏族有駘(tái 劣馬,亦喻庸才:駑~。羸~)氏,舜的氏族窮蟬氏以及曾與炎帝交戰于阪泉之野的熊、羆(pí棕熊)、貔、虎,都是氏族圖騰的記號。
共信同一圖騰的氏族成員屬于一個圖騰集團,集團內部因親屬關系禁止相互通婚。在這里,禁止族內婚的道德觀念同圖騰崇拜緊密糾纏在一起,誰違反道德觀念,就等于違反了圖騰禁忌,就將受到嚴厲懲罰。每一個圖騰集團都有自己共同的圖騰神話和圖騰儀式,并有一個神圣的圖騰中心保存圖騰圣物和舉行各種圖騰儀式。氏族成員都有保護圖騰的責任,圖騰集團內的氏族成員互相幫助,誰受到傷害,全體成員便有責任為他復仇。這種血族復仇的古老習俗在后來世界各洲的原始部落中都很流行。圖騰崇拜是對母系氏族公社時期原始人類現實經濟生活的反映。從母系氏族制過渡到父系氏族制之后,圖騰崇拜就逐漸減弱,或只保留一些殘余形式了。
這一階段的宗教同時出現了祭神儀式。起初,每個氏族成員都可參加這一活動,在祭祀儀式趨于復雜化后,主持儀式就越來越要求有一定知識和經驗。這樣,一些最重要的祭神儀式便開始脫離一般的氏族成員而逐漸由酋長執行,到后來則完全由婦女組成的專人負責。
(3)母系氏族公社的繁榮
恩格斯曾經指出:"蒙昧時代是以采集現成的天然產物為主的時期,人類的制造品主要是用作這種采集的輔助工具。野蠻時代是學會經營畜牧業和農業的時期,是學會靠人類的活動增加天然產物生產方法的時期。"新石器時代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的產生,表明人類社會已由蒙昧時代進入到了野蠻時代。新石器時代屬于野蠻時代低級階段,在此期間,原始社會的氏族制度得到了空前發展,母系氏族公社轉入了繁榮時期和全盛階段。
①原始農業、畜牧業的產生及村落的出現。勞動工具在新石器時代得到了進一步發展,人們已經會制作磨制石器和陶器,并能使用木鋤和石鋤栽培某些可供食用的植物,原始農業便逐漸從采集經濟中產生出來。這種農業還處于最初的鋤耕農業階段。原始畜牧業是由狩獵發展而來的,到新石器時代,綿羊、山羊、狗、豬和牛等動物都馴養成了家畜。人類居住的許多地區在新石器時代都已產生了原始農業和畜牧業,其中農業較早地產生于西亞、東亞、中美洲和秘魯等地區,畜牧業則最早產生于西亞。
勞動工具的改進,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的出現,以及陶器的發明,使經常性的食物貯存成為可能,為定居生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因而,原先半定居的生活方式逐漸為比較永久性的定居生活所取代了,原始人類從此進入完全定居的生活階段。人們的住所有了很大改進,并各具地方特色,如東歐的敷土木屋,瑞士的水上建筑和美洲易洛魁人的長形房子。與此同時,村落也開始形成,通常是一個母系氏族構成一個村落,如氏族人口太多,就分居在相鄰村落。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的產生、完全定居生活的出現,以及村落的形成,極大地推動了生產的發展,促進了母系氏族公社的繁榮。當時的實際情況,可以從世界各地的考古材料中窺見一斑。
在西亞,伊拉克北部的薩威.克米.沙尼達遺址和沙尼達東南的賈爾摩遺址、巴勒斯坦的耶利哥遺址、小亞細亞的沙塔爾.休于遺址、伊朗的阿里庫什遺址、以及約旦的貝得哈遺址等地,都發現有定居的遺跡。其中賈爾摩遺址已經是農業村莊,估計有500人居住。耶利哥遺址是一個居民可達2000人的村落居址,居址圍以石墻,有磚建的塔樓高8.15米。從遺址還可看出當時已有了原始農業和畜牧業。此外,中美洲的墨西哥河谷和坦馬利帕斯遺址,非洲上埃及的法尤姆遺址,歐洲希臘克里特島的克諾索斯遺址、南斯拉夫的斯達利塞沃遺址和保加利亞的卡拉諾沃遺址等多處的考古發現都說明,新石器時代世界上許多地區都已進入了原始農業和畜牧業出現的定居生活階段,氏族制度走向其發展頂峰。
我國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極為豐富,解放以來發現的文化遺址數以千計,遍布全國各省區。其中,黃河中下游和長江流域是新石器時代文化發達地區,母系氏族公社較早地進入繁榮階段。黃河流域屬于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的有山西省懷仁縣鵝毛口、河北省武安縣磁山、河南省新鄭縣裴李崗、陜西省華縣老宮臺、北京市東胡林村等遺址。黃河流域出現了舉世聞名的仰韶文化。仰韶文化因于1921年在河南澠池縣仰韶村發現而得名,在年代上約為公元前5000年到前3000年,至今發現的仰韶文化遺址約有1000多處,主要有陜西西安半坡、臨潼姜寨、寶雞北首嶺、邠縣下孟村、華縣元君廟,河南陜縣廟底溝、安陽后岡、洛陽王灣、漸川下王岡等,大多分布在河流兩岸適宜發展農業和漁獵的地方。當時人們有了固定居地,建起了村落,過著定居生活。其中的西安半坡遺址總面積約5萬平方米,位于西安市東郊10余里的浐(chǎn)河之畔,是一處比較完整的母系氏族公社遺址。半坡遺址中房屋建筑的密集分布和多層疊壓,表明人們在此定居時間很長。根據已發掘區域的房屋數量推測,整個村落同時存在的房屋有100多座,可住400-500人,是一個大村莊。在半坡遺址的窖內發現厚達18厘米的腐朽的粟,可見種植面積和收獲都有相當數量了。遺址中還發現兩座飼養家畜用的圈欄遺跡,并有豬的骨胳,可見原始畜牧業已經開始。與仰韶文化同處于母系氏族公社繁榮階段的還有黃河上游甘肅、青海東部的馬家窯文化,代表遺址在甘肅臨洮馬家窯。其遺址發現了大量的住房遺跡,反映的當時的氏族制度發展情況與仰韶文化基本相同。此外,黃河流域下游山東省兗(yǎn)州縣也發現一處早期大汶口文化遺址——王因遺址。
長江流域的新石器時代遺址有浙江余姚縣河姆渡、嘉興縣馬家浜(bāng)、江蘇吳縣草鞋山、上海崧澤(下層)等處,都處于母系氏族公社發展和走向繁榮的階段。其中的河姆渡遺址有四個文化層,下層文化就是距今約7000年前新石器時代早期的河姆渡文化。遺址發現有大量骨耜(sì)和人工栽培的水稻遺物,還發現大量家豬的上下顎骨,可見當時原始農業和畜牧業都已達到相當的水平。遺址有大片的木構建筑,是迄今已知最早的干闌式木構建筑。這里出土的帶有榫卯的構件,說明我國古代建筑上的榫卯技術在六七千年以前就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
除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外,我國發現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代表主要還有黑龍江昂昂溪遺址、江西萬年仙人洞遺址,廣東英德青塘遺址、南海西樵山遺址、廣西桂林甑(zèng)皮巖遺址、以及在臺灣分布很廣的大岔坑文化遺址等多處,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這一階段氏族公社的生活和氏族制度的發展情況。
社會關系。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的出現,并未立即產生大規模的社會分工,母系氏族公社繁榮階段存在的仍然是簡單的自然勞動分工。當時以園藝式農業為主的刀耕火種的原始農業,主要還是依靠婦女勞動。原始畜牧業出現后,馴養牲畜也通常由婦女承擔。另外,此時已萌芽的一些紡織棉、麻等的原始家庭手工業也都由婦女負責。總之,婦女在氏族的社會生活中仍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社會中的突出地位也得以繼續保持和鞏固。仰韶文化遺址的墓葬中,女性墓的隨葬品普遍比男性墓的隨葬品多。如姜寨墓葬,女的平均每人有六件多,男的只有四件左右。其中一個十六七歲的女孩墓是隨葬品最豐厚的一個墓葬,有骨管1個,玉石耳墜2個,骨珠8577顆,小石珠12顆,陶器4件,石刮削器1件。表明當時女子的社會地位是比較高的。
在新石器時代,氏族的集體所有制仍是社會的經濟基礎。不僅土地、房屋、舟楫、勞動產品歸氏族公有,而且連氏族成員所用的生產工具、武器甚至日常用具都是公共財產,死后不能由子女繼承,必須留在氏族內。墓葬中的隨葬品也只是死者生前的生活用具、裝飾品、武器或生產工具。半坡和姜寨遺址的地窖,密集地分布在房屋之外,有的十多個集中地分布在一個地方形成地窖群,便反映了當時財產由氏族公有的特征。公社內部還沒有產生私有制,這是與當時的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根據仰韶文化遺址的考古發現,墓葬中隨葬的種類和數量相差不大。半坡遺址發現成年人墓葬174座,其中有隨葬品的為71座,總共有308件,最多的10件,最少的1件,平均4件。
年代稍晚于半坡的大汶口文化早期山東兗州的王因遺址,各墓中的隨葬品也都只是零星幾件,雖有數量差別,也不懸殊。表明當時人們的生活水平大體相仿,人與人的關系是平等的,還看不出剝削的存在,看不出私有財產和階級的出現。
②婚姻制度及其影響。隨著婦女在公社經濟生活中作用的增長,這一時期的對偶婚已由以前夫妻雙方各自住在母親氏族,丈夫訪問妻子的"望門居住"形式,發展到丈夫住在妻子氏族的"居婦家制"階段。但由于男子并不是妻方的氏族成員,仍未斷絕同自己母親氏族的緊密聯系,而且對偶家庭很容易因夫妻任何一方的意愿而離異,因此,此時的對偶婚也還不很牢固。對偶家庭的經濟功能雖有所擴大,卻仍遠不足以取代氏族公社作為社會基本單位的地位。
這一時期的墓葬中,至今還未發現夫妻合葬或父子合葬的情況,而母子合葬的實例卻不少,如陜西華縣泉護村和山東兗州王因遺址。在姜寨遺址的一個二次葬甕棺內,還發現一個30多歲的婦女和三個2-12歲小孩的骨胳,可能就是母子關系。在陜西華陰橫陣村發現的一個大集體埋葬坑內,套有5-7個二次合葬的小合葬坑,每個小合葬坑各埋了幾具至十幾具尸骨,人骨成層安放。這個大集體埋葬坑,可能是全體氏族成員的集體葬坑,小合葬坑則是同一氏族的幾個母系大家族的墓地。這種埋葬習俗顯然反映了當時母系氏族公社按母方血統繼承的血緣關系的牢固性。
"居婦家制"對偶婚的實行,進一步鞏固和加強了婦女的絕對威望與地位。從陜西華縣元君廟的一個多人合葬墓中發現,有一個女子是一次葬,其余的男女老少都是二次葬,放在她的兩側。可能是在這女子死時,將同一家族的死者遷到一塊,以她為中心合葬,反映了母系氏族公社繁榮時期婦女在氏族中的崇高地位。前文提到仰韶文化遺址墓葬中,婦女隨葬品比男子隨葬品多的例子,也說明此時婦女在家庭與社會中同男子的關系不再是完全絕對的平等,婦女實際上成了氏族集體財產的真正支配者。在分析這種情況時,恩格斯指出:"在共產制家庭經濟中,全體或大多數婦女都屬于同一氏族,而男子而屬于不同的氏族,這種共產制家庭經濟是原始時代到處通行的婦女統治的物質基礎……"因此母系氏族公社越走向繁榮,便越呈現著母權制的社會特征。
③氏族——胞族——部落。母系氏族公社發展到全盛階段,規模不斷擴大,常常劃分為由血緣關系最近的母系親族組成的若干小氏族,原來的氏族則成為了胞族。這一時期的氏族制度存在著3個最常見的社會組織結構:氏族、胞族和部落。氏族之上是若干個氏族組成的胞族,胞族之上是若干個胞族組成的部落,有些地方甚至還出現了由若干部落組成的部落聯盟。
這時的氏族依然是原始公社的經濟細胞和基本社會單位,是由母系血統組成的集體,包括母系氏族公社發展各階段的共同特征:氏族擁有公共財產,擁有自己的圖騰和氏族名稱,擁有全體成年人會議和氏族酋長;氏族禁止族內通婚,有權收養外氏族或外部落的人作養子,養子和所有氏族成員享有同等權利;所有的氏族成員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酋長也不例外;氏族成員有互相援助和血族復仇的習俗。
胞族是部落和氏族的中間環節,由同一部落中的若干氏族組成。通過印第安人的塞奈卡部落組織可以看到當時胞族的典型形式。該部落分為熊和鹿兩個胞族,熊胞族包括熊、狼、海貍、龜4個氏族,鹿胞族包括鹿、鷸(yù)、蒼鷺、鷹4個氏族。他們傳說熊和鹿氏族是最初的氏族,其他氏族都是從這兩個氏族分化出來的,因此兩個胞族的名稱和每一胞族中的第一個氏族名稱相同,同一胞族的各氏族被認為是"兄弟氏族",這說明,胞族劃分為若干小氏族后,并沒有破壞其內部統一。同一胞族內的各氏族之間總是保持著緊密的社會聯系,胞族成員在部落中總是團結互助,一致對外。必要時,胞族甚至作為一個統一的大集體而采取一致行動。同一胞族內的氏族成員之間禁止通婚,但每一胞族成員可以同另一胞族中的任何氏族成員婚配。胞族的劃分在歐洲人殖民之前的澳大利亞人和南北美印第安人民族中,在大洋洲、非洲、東南亞及古代歐洲的一些民族中都存在過,甚至還殘存于氏族社會后期至階級社會的一些民族之中。
胞族雖然也有社會和宗教方面的職權,但各兄弟氏族的常設聯合自治機構并不是胞族,而是部落。這時的部落已比上一階段大有發展,不僅擁有部落名稱,還有部落議事會。部落議事會由本部落各氏族的酋長和軍事首領組成,決定部落中的重要事情,保護部落的共同利益。部落權力組織與氏族一樣充滿著原始的民主原則,所有部落成員都有權在部落議事會上發表意見,部落議事會成員的行為必須符合全體部落成員的共同利益,他們必須一起參加社會勞動,沒有凌駕于其他部落成員之上的特權。到母系氏族公社的繁榮階段,部落已由早期作用并不明顯的氏族共同體變成了公社中普遍的社會權力單位。盡管如此,這時社會生活中起主要作用的基本單位仍然是氏族,氏族內部的事情一般都由氏族自己解決,部落主要負責氏族外的事情。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部落、氏族及其制度,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都是自然所賦予的,個人在感情、思想和行動上始終是無條件服從的……他們還沒有脫掉自然發生的共同體的臍帶"。恩格斯曾經對母系氏族公社作過生動的描繪,他說:"這種十分單純質樸的氏族制度是一種多么美妙的制度啊!沒有軍隊、憲兵和警察,沒有貴族、國王、總督、地方官和法官,沒有監獄,沒有訴訟,而一切都是有條有理……大家都是平等、自由的,包括婦女在內。"然而,正是氏族和部落這種滲透著原始民主原則的"美妙制度",實質上消除一切個性差別,壓制任何個人主義表現,束縛著個人的主動進取和創造精神。它的存在是建立在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的基礎之上的,在生產力進一步發展之后,原始公社制度便成為社會發展的桎梏,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解體。
④道德觀念與宗教。在新石器時代,族外婚制和對偶婚的鞏固與發展,使過去群婚制時代的道德觀念幾乎被完全否定,而對偶婚和族外婚的道德觀念則與圖騰主義相互糾纏在一起,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信條。這一時期的社會生活中,集體主義生產和平均主義消費的道德觀念雖仍占主導地位,但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個人主義的成份逐漸萌芽了。
與道德觀念的發展相適應,宗教也有了一定變化。一方面,圖騰主義本身內容發生了變化,不僅圖騰崇拜逐漸個人化,由共同的氏族圖騰崇拜演變為個人的圖騰崇拜,而且人們從崇拜動物圖騰演變成崇拜先妣和半人半獸祖先,繼而發展到開始對母系祖先、親族和英雄的崇拜。另一方面,圖騰主義在宗教崇拜中的主導地位走向衰微,逐漸為萬物有靈論基礎上形成的自然崇拜所代替。同以前相比,這時的萬物有靈觀念更加廣為流行,人們相信活人、死人和自然萬物都有靈魂。我國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甕棺都留一個孔,就是因為當時人們可能把它當作死人靈魂出入的孔道。人們把太陽、大地乃至各種植物都作為崇拜對象而加以頂禮膜拜。與婦女在公社中的突出地位相適應,這時的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都以婦女為主要崇拜對象。祖先崇拜主要是對母系祖先和女神的崇拜,自然崇拜中的大部分自然神靈,也都是以婦女形象出現,并冠以婦女的名字,如把大地稱為"地母",易洛魁人把南瓜神、玉米神和豆神稱為"三姊妹"和"我們的乳母"。新石器時代的考古遺址發現有婦女的小型雕像,用石頭、象牙或陶土制成,許多婦女小雕像刻劃得形象準確生動,女性特點鮮明,反映了當時宗教崇拜中女性占有的突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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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30 Sat 2017 02:36
[母系氏族]第001卷 世界古代前期政治史——4-母系氏族公社的發展以及繁榮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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