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體系存在諸多問題
急救模式太多、太亂,卻又很匱乏
1、北京有兩個急救中心,市區郊區也互不統一
按照張洋記者的描述,飛機上突發腹內疝并急性腸梗阻的他,在南航和機場救護人員扯皮之下,好不容易被送往了首都機場醫院。醫院在做了檢查后建議他轉院并撥打急救電話。急救中心的救護車來了,結果該車沒有把他拉到大醫院,反而去了999急救中心,一直到他聯系朋友幫忙才轉院成功。而他的病情也被嚴重耽誤,差點腸穿孔。
北京有兩個急救中心,120的屬于衛生系統,999的則歸紅十字會管。在各自為政了很多年之后,終于在今年實現了聯合指揮調度平臺——據稱,群眾撥打120或999急救電話,10秒忙音無法接通時,系統自動切換至另一個急救號碼。不過,兩個機構的性質和主管單位依然如故,只是誰在附近,誰有空,誰便先去。
記者張洋被推進醫院就診
看起來,張洋的經歷反映出了紅十字會管的999急救中心十分不靠譜。最近的一起正在審理的案件又是反過來的。據京華時報,一位老爺子在北京郊區昌平的一個公交車站突然暈倒,熱心人士打了120。事發地離沙河醫院120急救點只有七公里的路程,卻整整一個小時遲遲不見車來。原因是該急救點沒有氧氣罐。最終路人求助于999。老爺子還是因為耽誤了時間而不治。北京120急救中心給出的解釋是,昌平屬于遠郊,有自己的急救中心,并不隸屬于它。可是,電話都是打到北京市急救中心的120,再由它轉過去。
通過張洋和北京昌平的這兩個案例,完全可以看出,即使是被認為醫療資源豐富,制度建設也相對成熟的北京,急救資源還是怎一個亂字了得。
2、全國各地就更不用說了,存在各種模式,甚至“黑救護”還來摻和
衛生部門近年來發布了相關的辦法,不過也僅僅是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彈性很大。按照衛計委官網的“解讀”,“我國幅員遼闊,經濟發展情況復雜,院前醫療急救發展不平衡,某些標準不宜‘一刀切’。”
而在中國,沒有一部急救相關的法律,長期以來,每個地方各自為政,有不少的模式。北京的不說了,上海、廣州、深圳、重慶各有各的。比如上海是獨立的機構,廣州則并不獨立,而是依托于醫院來組織。大城市都亂得很,更別說小城市了。真是眼花繚亂。
利益輸送的問題也值得注意。張洋的博文中提到,他本來想去朝陽醫院或協和醫院,卻被欺騙掛不上號而到了999自己的醫療場所。以“急救+舍近求遠”為關鍵詞進行搜索,也能夠得到不少這樣的案例。例如,今年10月30日,人民網的“地方領導留言板”刊登的一則信息,一位安徽蕪湖的網友投訴救護車放棄了近的醫院而把高齡傷者送到更遠的“民營小醫院”。
北京有兩個急救中心
有時候醫院和急救中心之間又會產生摩擦。例如,文匯報11月17日關于《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草案)》的報道是這么說的:“救護車為什么遲遲不來?(上海市醫療急救中心主任)朱勤忠說,除了車輛、人力配置等原因外,大城市醫院急診、特別是三級醫院急診救護車‘壓床’現象,是一個重要因素。據上海市急救醫療中心粗略統計,2011年壓擔架9634次,2012年19108次,2013年超過3萬車次。”什么是“壓床”呢?朱勤忠解釋,“救護車將病人送到醫院,由于醫院床位緊張,無法及時交接,這些救護車上的擔架床就被‘壓’在醫院——有車無床,無法去接下一位病人。”
除了正規軍之外,還有雜牌軍——沒有任何資質的“黑救護”。這些“黑車”往往還和醫院有所聯系,主要是接送那些轉診的病人。甚至“黑救護”常常為了搶病人而大打出手。
3、然而,“不專業”的從業者都難找,更別說專業救護員是何等匱乏了
張洋在他的長微博里,敘述了急救人員的不專業。例如,機場的急救人員和南航的乘務組扯皮,最終他忍著劇痛爬上了救護車擔架,再如,他被拉到了急救中心后又做了一次檢查,然而醫生由于沒有診斷出什么病癥而反復問他是否吸毒,可能是懷疑他裝痛騙杜冷丁。
擔架還真是個大問題。不光是北京,全國各地許多急救中心都在喊沒有擔架工。甚至北京還可能會把有償搬抬急救擔架給入法。為何擔架工難找呢?北京商報11月26日的采訪里,一位知情人士給出的答案是,“擔架員大多都不是急救方的事業編制員工,基本都包吃住,每月薪資都是要從急救費中出,雖然某些月份擔架員出車次數較多時會有獎金,但基本上擔架員的福利、薪資仍然偏低,很難留住固定員工。”
擔架工難找,所以山西找起了志愿者抬擔架(圖/山西晚報)
擔架工難找,專業人士就更難找了。在急救中心缺乏晉升空間,并且,勞動強度大,工資不高,又總是在奔波,要招到人并不容易。經濟參考報去年6月的報道稱,即使是中心城市,如上海、南京、杭州等地,急救醫師崗位缺口率居高不下,個別城市急救醫生缺口近四成,且每年仍以較高速度在流失,同樣面臨“無人可派、無車可出”的窘境。
解決亂象,需要一個足夠獨立又專業的院前急救體系
1、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院前急救確實是政府有責任提供的公共服務
從馬車時代發展到現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厘清了,院前急救是政府有責任保障的
不管是120急救中心還是999急救都是“院前急救”。而衛計委“《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的解讀”第一條就明確提出,“院前醫療急救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辦的、非營利性的公益事業,是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的提供者。”
既然是政府義不容辭應該提供的公共服務,就該有穩定的財政保障。當然,這里指的是真正需要緊急救助的病人,否則急救資源會被浪費,怎么都不夠用。我國香港地區就分得很清楚,由消防部門來承擔急救,由其他的部門或者輔助機構來承擔非緊急的救護轉運服務。
2、其次,港臺的急救服務都是由消防部門來提供,可效仿,既保證專業反應又剔除利益糾葛
我國的港臺地區,急救業務都不是由衛生部門來主管,而是屬于消防部門。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其一,大眾不需要記住形形色色的號碼,有問題,統一找一個;其二,消防部門反應更加迅速;其三,消防部門和衛生部門是兩個部門,這樣有監督性,少利益糾葛,消防員不可能把病人給拉回消防局去,和醫院之間“私相授受”也不是那么容易。
當然,有鑒于消防部門在我國大陸地區的特殊性,職業化道路漫長,建立一個獨立的急救部門更具可行性。
3、再次,給予急救人員獨立的編制和待遇、上升空間,而不是大亂燉
港臺地區都同樣采用消防部門來承擔急救任務,但是內核還是不同的。在香港,救護人員和消防人員是分開的,術業有專攻。而在臺灣,則是消防員來一并承擔。自然,盡管后者的速度很快,也更省預算,可是不論是從專業度還是人性度來說,都不如前者。因此,有的臺灣專業人士也在呼吁需要把救災和消防給分開。對于大陸而言,模式又是不同。司機、救護人員甚至擔架工,分得很多。
前文提到,擔架工是個讓北京等地的急救機構發愁的大問題。可是在搜加拿大、中國香港等地的急救人員構成的時候,卻沒發現“擔架工”這個工種,他們是怎么解決的呢?難道是病人都會自己走么?當然不是。因為他們的急救人員是專業的救護士,訓練有素地承擔起了有關院前救護的所有工作。同時,他們的設備也非常專業,包含輪椅、可以推動的擔架車等,所以,抬擔架的情況也不是那么多。事實上,移動病患可是門大學問,不光是體力活,更是經驗和技術的結合。
澳大利亞一所大學里急救專業的學生在訓練
在我國香港地區,救護人員有專門的職業發展通道,對于其素質和技能的要求也是和醫生不同的,例如,需要良好的體力,所以會檢測折返跑、引體向上等項目。在通過了文化和體能考試之后,會被安排進行為期26周的初步培訓。最重要的是,這些救護員全部都有公務員身份,所以這是一個穩定、體面的工作。根據香港消防處數字,2013年共有4412人投考救護員,最終取錄128人;而2014年共有4058人投考救護員,取錄143人,平均約30人投考只有1人入選。
通過以上不難看出,救護員是一個獨立的職業,和醫院里的醫生要求并不相同。而現在中國大陸的急救體系是體系沒分開。一個班包括司機、醫生、護士。大可不必。
第3357期 本期責編 王楊
出品 騰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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